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6 15:2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4号楼五楼;电话:22355825;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 条,类别有七类:规划计划类信息13 条,行政许可类信息 4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 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 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 条,行政许可决定24件,行政处罚1件,政府集中采购1499046元。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2020年,我局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专题专栏公开发布了扶贫和农业补贴领域信息共4条,对对口帮扶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进行公开。

      3.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部署,编制扶贫和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政策解读:按照《鲤城区政府政策解读工作规则》要求,今年来,共在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条。积极配合政府门户网站做好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民意征集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部门信箱、咨询建议窗口信息,第一时间受理网民的来信来函,及时做好答复工作。

      (二)依申请情况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贯彻落实《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对政府公文信息进行登记、分类、统计、保存及送交档案馆、图书馆,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完成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形成目录集中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平台日常管护,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务公开”专栏、局微信公众号及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平台载体,定期更新栏目信息,按时限要求向区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公开文件材料,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产品检测结果、对口帮扶明溪县资金、河长制等相关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形成领导主抓、科室分工协作、有关各方参与的工作体系,负责信息的收集、发布,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更新和信息发布。

      2. 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门户网站各版块信息更新要求,将年度信息公开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解落实到股室、下属单位,加强信息公开督查,保证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全面、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28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5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97

      1

      行政强制

      0

      19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7

      149904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强化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业务股室提供信息准确、有效、无差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2.强化公开力度。完善维护政务公开专栏、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整合力度,突出重点、不断充实和完善各类信息,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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