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5 17:49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4号楼五楼;电话:22355825;邮编:362000)。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 条,类别有七类: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 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 条,其他信息类1条,行政许可决定16件,行政处罚3件,政府集中采购1903767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来送交档案馆主动公开信息19件,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公开目录及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平台为载体,结合实际,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农”信息、涉农、水、渔业、河长制等宣传及农业“五新”推广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准确、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扩大公众参与。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将公开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人,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公开、谁保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安全,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6119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不能与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相匹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实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不断拓展和优化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有效、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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