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5-0800-2022-00028
    • 备注/文号:泉鲤民社〔2022〕9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8
    关于同意泉州市鲤城童馨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2-07-28 11:20
     

    关于同意泉州市鲤城童馨幼儿园

    成立登记的批复

     

    泉州市鲤城童馨幼儿园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泉州市鲤城童馨幼儿园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九、十条之规定,决定准予泉州市鲤城童馨幼儿园成立登记。你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童馨幼儿园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学前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你单位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你单位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27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市人行,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