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2〕21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鲤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庄府巷鲤城区人民政府,邮编:362000,电话:22355761,传真:22355760)。
一、概述
2012年,我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公示、公开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等民政工作落实情况,随时公布动态信息,确保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年来,共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140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6条、依申请公开文件0条、不予公开文件94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已上网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加强民政法制建设。通过政策法规等专栏,及时发布最新民政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定期对民政法规中的各项政策进行了认真清理,及时更新,删除了废止文件,方便群众查询,为其准确掌握和运用民政法规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深化民政资金公开。对涉及到民政服务对象的优抚标准、低保标准、“五老”人员和精简退职职工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等进行公告,重点公开与我区困难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专项支出,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民政资金规范化管理。四是促进依法行政。我局进一步完善限时办结制,不断压缩行政审批流程,将已变更的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向公众公开,对依法办理成立、变更登记的社会组织的信息进行公开,并对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信息主动公开率、按时公开率、全文电子化率均为100%。其中,行政许可类的信息37条,占80.4%,优抚救济类的信息6条,占13%,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3条,占6.6%。截止
根据《条例》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及时完成2012年民政局信息的梳理、编目及发布,并通过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鲤城区民政局子站、鲤城区档案馆等向群众公开,为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2年底,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局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数量为0件、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还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等。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民政局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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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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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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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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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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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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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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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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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⒈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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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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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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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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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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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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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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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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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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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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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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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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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⒈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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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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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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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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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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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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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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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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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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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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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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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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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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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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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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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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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⒈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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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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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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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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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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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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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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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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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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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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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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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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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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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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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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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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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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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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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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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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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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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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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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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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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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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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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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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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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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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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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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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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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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