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1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22:11

    江南、浮桥、金龙、常泰、临江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林业局安委会、市林业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稳控岁末年初林业安全生产形势,为“两节”和全国、省、市“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责任

      (一)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各街道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主动靠前履职,组织林业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盯住重点部位、重大风险点加密排查频次,切实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部排查出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督促分级建立台账清单,盯住不放、一盯到底,确保形成闭环。要加强联合执法,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惩处。

      (二)落实林业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林业行业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对照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春节停工前后、节后开工前、各级“两会”召开期间务必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如实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

      2.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林业行业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特别要针对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从业人员停岗轮岗的实际,合理安排顶岗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深入开展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重点针对森林火灾、林区便道、在建项目、所辖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危险化学品、燃气、房屋、消防以及造林绿化、木材采伐运输等林业生产等关键环节,从严从紧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全面查缺补漏,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拧紧责任链条,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部位、重要地域、关键环节进行再督导、再检查,严防漏管失控。

      (二)开展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活动。突出以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为核心,优化升级“33456”工作法,优化林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等标准规范,督促引导林业行业企事业单位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风险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切实落实全员参与创建、全员岗位达标、全过程控制、全要素提升,持续建立健全自主管理、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林业工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统筹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结合本辖区林业行业实际,科学合理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辖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应急准备。各街道要围绕“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细化应急预案和救援力量部署,加强应急演练,落实装备、物资等保障措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

      请各街道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2月2日、3月2日前报送鲤城区自然资源局邮箱zrzy9930@163.com。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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