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504-30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资〔20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8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1-18 15:35

    江南、浮桥、金龙、常泰街道办事处:

      春节是最重要的传统佳节,林区各类民俗祭祀活动将急剧增多,森林防火尤为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春节期间国家、省、市的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区林区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维护新春佳节期间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杜绝麻痹思想

      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森林防火工作之中,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履行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责任,落实责任措施

      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认真遵循“县级领导包街道、街道干部包社区、社区包片、护林员包山头”的森林防火网格责任,明确责任区域、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提高民众意识

      春节历来是乡村祭祀活动最多的一个时段,各街道要加强进山入林的群众林区防火安全宣传,提高林区周边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针对春季返乡人流量剧增的特点,各街道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对返乡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注意事项的宣传,同时要利用微信、短信、头条、抖音等特点,实行电子围栏宣传,确保返乡人员第一时间接收到防火安全提醒。各景点要积极引导进山的游客、香客等人群,实行扫码入林,利用“防火码”及时推送林区的注意事项、险情报送、应急避险等功能,做到入林人员有迹可查。

      四、严控火源,抓好源头管理

      春节期间,各街道要严格执行林区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对未达到用火要求的天气,严禁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对已经审批的用火活动,要严格落实好防火路开设、人员全部到位、器材准备充足等工作,确保用火的安全进行。各街道要充分发挥进山入口、景点等检查站的作用,对林区内的森林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做好巡护,及早发现险情

      各街道要充分利用福建省智慧林业护林员定位系统(街道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加强护林员巡查力度,落实网格化管理,督促护林员在岗在位,严格执行火情况零报告制度。区自然资源局将对春节期间护林员的巡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护林员要对巡护区域内的寺庙、民居、安息堂等重要部位,加大巡护密度,及时及早制止违规用火。

      六、加强值班,做好应对准备

      各街道要加强值守值班和备勤工作,进一步充实值班力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开展。要认真执行省、市林业局关于火情双线报送的要求(火灾报送当地森防办的同时,也要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确保火灾信息的畅通。春节期间,各林区主要经营单位要做好队伍备勤和充实物资储备,确保能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森林火情。各街道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附照片)于2023年2月8日前报至zrzy99301@163.com。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许聪贤,联系电话:2276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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