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0800-2023-00030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许准字〔2023〕18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5
申 请 人: 山水汇思(泉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江南大街6号鼎盛大观商业街9F-309C单元
法人代表: 吴炜鑫
申请人于2023年9月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注销申请(受理事项编号:ythlc0381903872309050003),经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你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21〕第0502000313号)。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销后,你单位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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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