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8-3000-2024-00024
    • 备注/文号:泉鲤政人社〔2024〕12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1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鲤城区教育局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举办 育婴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人社局 时间:2024-04-01 15:48

      各幼儿园、幼托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托机构育婴队伍建设,提高育婴员的业务素质,区人社局、卫健局、教育局决定委托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育婴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民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幼托机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育婴师职责和使命;

      2. 婴儿和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3. 婴儿和幼儿的生活习俗和习惯;

      4. 育婴员的基本技能等专业知识。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进行,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批线下培训时间定于4月20日至4月21日;考试时间04月27日(周六)。

      其他批次的培训时间根据主办单位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街百脑汇5楼536室。

      五 、报名须知

      (一)培训费用。本次鉴定评价费用由培训机构按规定收取。

      (二)考核发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育婴员》等级证书。

      (三)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培训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有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提升培训,补齐育婴员素质短板。

      (四)报名时间。请各幼儿园、幼托机构将参训人员名单于 4月3日下午下班前发邮箱:2745299686@qq.com或直接电话报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065586809)。参训人员报到前,需提供如下材料

      1. 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申报表一份(附件1 需手写签字)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置于一页之中)

      3. 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彩印纸质版),若为中专、高中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 两寸白底证件照(大小为200KB且清晰的画质。命名为:身份证号码电子版,用于获证后证书照片)

      5. 工作证明一份(附件2)

      6. 鲤城区育婴员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4)

      六 、培训补贴

      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育婴员》等级证书的,可以通过福建省人社厅“职补小助手”小程序申请补贴。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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