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2 16:3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明传〔201877号)要求,现将2018年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8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鲤城”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l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5号楼,邮编:362000;电话:22983195;传真:22183032)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办法》规定要求,立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今年来,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等,制定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并在区政府网站人社局子网站下设置机构设置、工作动态、表格下载、行政权力清单、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等栏目,全面公布部门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等内容,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公开程序。严格遵守《条例》、《保密法》,遵循“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的收集、填报、审核、发布、移交、登记、统计等工作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重点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三)畅通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对不属于保密文件的都要求进行网上公开。每月将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内容,在人社局子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每月按时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区档案局,以便存档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43件;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6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公告栏、工作动态、法规文件、部门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行政权力清单、政策解读、监察仲裁、社会保障、就业信息、安全专栏、表格下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就业创业等方面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下人社局子网站相关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高效、灵活运用多种载体,采用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及时报道解读,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2018年以来我局开展了《高层次人才政策解读》专题讲座,为我区企事业单位引进、激励和培养人才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也为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在年初招工旺季,在局网站发布我区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与高校联合举办“校企联合招聘会”;在我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浮桥、江南街道等处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专题政策宣传活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1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按时准确地答复申请人有关疑惑,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未发生针对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协助密切、运转有序的政务工作网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够透彻,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存在认识偏差,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延伸新媒体等传播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面。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3

    36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3

    36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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