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4-3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司〔2023〕34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1
    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鲤城区司法局进一步深化法治护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12-11 09:46

    各司法所、各股室(局、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根据《泉州市政法机关进一步深化法治护企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意见》,现将《鲤城区司法局进一步深化法治护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司法局进一步深化法治护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鲤城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执行《泉州市政法机关进一步深化法治护企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意见》,研究制定以下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涉民营企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严把准入关口,避免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加快涉民营企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速度。对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建立快速审查绿色通道。

      3.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认真受理民营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将涉民营企业执法案件列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范围。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四张清单”事项应增尽增,给民营企业创造更为优质的发展环境。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聚焦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实现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帮助企业防范经营中的风险,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5.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辖区内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主动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查,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打造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6.优化民营企业员工维权机制。对于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绿色通道”,并加强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联动协作,派驻律师定期前往仲裁院值班,第一时间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7.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职能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依法办案,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及时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做到“案结事了”,让企业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8.不断完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鲤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开展热线援企、线上法律服务,推动平台丰富律师资源有效惠及辖区企业。

      9.发挥法律援助律师作用。组织法律援助律师集中普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解读与企业生产经验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律师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0.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深化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探索建立商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分析研判企业管理风险漏洞、制度短板,对民营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民营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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