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3-03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商务〔202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鲤城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鲤城区商务局 时间:2024-01-09 18:4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5楼;电话:0595-22355782;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动态更新政府网站栏目,集中公开展示相关政府信息,助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积极推进重大政策、权威信息预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稿同政策起草说明同步发布制度,全年共开展民意征集1次、网上调查1次;着眼提升政策知晓度,强化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稿同步发布,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1件,为信函申请,内容为“公开万祥商城大门边31间店面门号,玉泉中街1-1号—玉泉中街6号相关信息”,已按规定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报送工作,统一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可靠性。2023年送交区档案馆、图书馆的信息公开纸质版文件总数为3件,电子版总数为3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规范运维“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2023年共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宣传教育等信息31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工作议事日程,根据领导分工变动,及时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进行调整,通过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定期跟踪网站更新、新媒体信息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对标对表,深查细改,保障政务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质量,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化,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感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多渠道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大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展现形式,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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