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经贸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鲤政办〔2013〕20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3年鲤城区经济贸易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的时限由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鲤城区经贸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温陵北路132号粮食局大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5782;传真:22355781)。 一、 概述 2013年我局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330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有29条,依申请公开文件56条,不予公开文件245条。 建立健全经贸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及保密审查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本局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食品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建立食品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在鲤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开 在区政府网站的子网站(jmj.qzlc.gov.cn)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鲤城区经贸局子网站“行政执法”上公开食品执法信息、案件处理、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备案登记等信息11条,“经贸工作动态”公开了食品专项检查整治2条,食品日常监管信息2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信息1条。 公共服务类信息全方位公开。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局信息公开服务,我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在我局网站(jmj.qzlc.gov.cn)全方位公开了经贸工作动态104条、外经贸资讯37条、重点建设项目5条、为民办实事项目5条、计划总结12条、行政执法11条、技术创新29条、商贸流通8条、招商项目10条,做到及时、准确地公开经贸信息,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12月31日,本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29条,历年累计1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要公开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群并利用区政府网站的子网站(jmj.qzlc.gov.cn)为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并设置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专栏,为外资企业提供服务的便捷渠道。在本局及区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窗口接受信息公开查询;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文件送档案馆,方便个人或企业到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09年至今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至今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完善,尤其在党务内容的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重点做好对企业服务信息、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鲤城区经济贸易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认真落实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和统计制度,定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推进主动公开。 七、说明与附表 附表中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为我局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鲤城区经贸局 2013年12月31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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