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8 09:39

    泉鲤政卫〔20214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机关大院8号楼;电话:0595-22355870;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2020年度鲤城区卫健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3条。

    2. 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区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涉及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示、公告栏、部门文件、卫生服务信息等方面。强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卫生服务、医疗行业监管、完善防治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印发《鲤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鲤城区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份涉及民生领域的重要文件。

    3.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梳理细化形成《鲤城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方式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主动进行追溯解读,确保群众及时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较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发布了《解读<全国流行性感冒防控工作方案(2020年版)>》等四篇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区政府规定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和公开任务分解,向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送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并同步发布到局网站相应栏目,同时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文件归档并做好相关数据报送。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今年一共上传345条文件信息。开设《健康大鲤城》微信公众号,今年共发布卫生健康政务动态与健康资讯等信息655条。并指导辖区各医疗机构通过宣传栏和LED显示屏等形式继续做好医疗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负专责、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形成“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管、相关科室配合做”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

    2.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坚持以制度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上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3.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不断完善。我局设立便民服务电话:2235587022355889,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监督举报平台及市12345平台留言办理,及时回复群众信访留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0

    16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4

    0

    35

    行政强制

    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09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不够及时,需加强跟新进度;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媒体等政务平台建设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我局各股室及卫健系统下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16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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