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14-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旅〔2024〕5号
    • 发布机构: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09: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政府机关大院8号楼;电话:0595-22355962;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财务方面信息9条,部门职能信息2条,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文体旅活动等工作动态信息54条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5条,主要类别为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这些信息均已在门户网站和档案馆查阅场所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来,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登记、分类、统计、保存,按季度汇总填报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并及时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23年向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全文5件、电子全文5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平台建设,积极丰富更新文体活动、工作动态等栏目。创建“鲤城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及时更新发布文体旅活动、惠民政策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发布维护工作,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前通过内容安全审查平台审查,并严格落实三审制,杜绝发布信息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2.信息公开有时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现象。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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