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3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3-01-13 10:43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春节期间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现将鲤城区物业小区春节期间重点工作部署如下:

      一、消防安全方面

      (一)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LED、电梯影视、业主微信群等宣传相关移风易俗政策,春节期间严禁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着力引导小区居民于指定地点燃烧金纸,营造物业小区文明和谐过年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节前消防检查。一是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比如消防系统管网、消防栓箱、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二是检查消防通道、楼梯、楼道是否被杂物堵塞、占用;三是规范电动车充电停放,及时发现并制止公共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门厅内等区域的违规停放和乱拉电线充电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采取增设灭火器、重点巡查等方式满足基本的消防安全要求;对不听劝阻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处置。

      (三)落实巡查值班制度。各物业企业春节期间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如有应急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针对居住超10人以上的群租房、春节期间无人居住的房屋,进行重点巡查,加大巡查频率并建立相应的巡查台账,如有发现应急事故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严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预防高空坠物方面

      各物业企业于节前检查房屋外立面,包括外墙砖、外檐、空调栏板、护栏、外窗和其他悬挂物(阳台花盆、空调挂机)等,能立即整改的需立即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的要于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建立问题台账并上报属地社区、业主委员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改。

      三、电梯使用安全方面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确保春节期间电梯的安全使用。一是严格做好乘用管护,加强电梯安全使用,做好消毒保洁,保持轿厢风机开启;二是加强对电梯使用的日常巡查,完善交接班工作,确保救援电话畅通、警铃使用正常;三是严格维保救援处置。各电梯维保单位要强化电梯安全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电梯使用突发情况。

      以上工作请各物业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常态化落实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到人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的问题立查立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物业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春节期间项目人员值班方案报送至我局(邮箱:lcfgg22355819@163.com),内容须包含带班领导、现场值守人员、联系方式、应急处置预案等。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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