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5-00040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9
区文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为扎实推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精细化、常态化管控,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的通知》(泉鲤建〔2025〕62号)要求,我局聚焦薄弱环节,强化治理措施,于6月4日对鲤城区在建项目开展扬尘专项巡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无人机飞检等检查方式,对江南新区在建项目开展扬尘专项巡查,并责令相关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扬尘防控意识薄弱。个别项目扬尘防控机制薄弱,扬尘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未重视施工扬尘防控工作,未将抑尘工作与施工过程同步计划、同步落实;部分项目扬尘防控专职人员未能及时有效落实扬尘防控岗位职责。
(二)6个100%执行不到位。部分房屋拆除、桩基施工、 土方开挖(回填)工地施工裸土未采用绿网覆盖,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严重;部分建筑工地临时道路未硬化,车辆行驶后造成尘土飞扬;个别项目喷淋未开启。
(三)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项目土方施工阶段未及时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存在扬尘防控远程视频监管盲区;部分项目远程视频监控长期处于离线状态,施工单位未及时进行整改。
三 、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项目,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立即整改;对未及时整改反馈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并于下一次“双随机”检查中对扬尘防治问题项进行扣分。
(二)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职,按要求落实整改, 并举一反三,仔细查找问题,明确各自自控、检查与监督责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各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切实提高建筑工程扬尘防控监管责任意识,全面贯彻执行《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要求,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激励及惩戒机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二)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应认真分析研判本次通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督促项目开展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完善施工扬尘防控专项方案,配齐施工扬尘防控设施设备,切实落实施工扬尘防控措施。
附件:6月4日施工扬尘巡查发现问题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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