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9-1200-2025-00042
    • 备注/文号:泉鲤建〔2025〕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3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住建局 时间:2025-07-18 17:44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单位):

      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鲤城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施工安全“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区住建局决定继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安溪县“5·1”路外交通事故、南安市“6·9”疑似因施工导致燃气管道闪爆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推动我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重点内容

      专项行动期间,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依职责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12项具体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做好动火作业通告宣传工作。辖区各在建项目要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张贴在项目主要出入口以及所有动火作业区域的醒目部位,鼓励企业内部职工、项目一线人员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让“违规动火作业就是危险作业”的理念深入人心。

      2.强化涉燃第三方施工警示。各在建项目要核实确认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签订、第三方施工动土联审确认机制执行、燃气管道保护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并在动工前将涉第三方燃气开挖情况报送区安全质量中心。

      3.加强岗前巡查手册宣贯。各在建项目要督促安全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员开展岗前巡查指导手册》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

      1.增加安全工作平台检查频次。行动期间,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每月至少增加1次房屋市政工程“四不两直”检查,重点检查高陡边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高风险工程,以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检查中发现涉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2.严格“红橙黄”差异化监管。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差异化监管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5〕9号),依托“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梳理我区红、橙、黄“三色”预警企业承接在建项目清单,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开展1轮全覆盖检查,重点查企业安全内控机制建立情况。

      3.加强建机安拆作业检查。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加强对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装拆卸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作业前安全交底和条件验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紧盯重点监管

      1.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区安全质量中心要督促辖区内的在建项目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有关要求,配足经考核合格的安全员,督促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按规定频次运用“福建省住建厅安全工作平台”开展有效检查。

      2.强化高处作业安全精准化防控。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将脚手架水平防护,电梯井道、洞口及临边防护,五点式安全带佩戴,通道口安全防护棚设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列为“逢查必检”项,持续推进高处作业防护标准化、定型化、智能化。

      3.推动已竣工市政管网项目移交。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已竣工未移交的市政排水设施工程,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并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闽建〔2025〕1号)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项目移交。

      4.执行小散工程登记监督制度。局建工股要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泉州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暂行规定》(泉政办规〔2022〕13号),组织做好辖区内的小散工程登记,强化安全监管;对涉及建筑保温材料以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小散工程,加强巡查指导,强化火灾风险防范。

      (四)严格行政处罚

      1.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无资质施工、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和招投标市场联动治理,倒逼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对本次专项行动期间新发生事故的企业,局建工股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一)规定,从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杜绝“松劲歇脚”心态,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提升工作质效。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加强对辖区内项目安全员履职能力的抽查考核,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充分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市、县两级国企承建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风险的,要将有关情况抄送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县两级国企的上级公司及国资监管部门,切实提升检查质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局建工股、区安全质量中心要依法曝光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行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5年持续深化方案的通知》(泉建安〔2025〕1号)《关于印发鲤城区住建行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5年持续深化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25〕15号),选树一批落实全员责任制拓展标准化提升标杆项目和达标安管人员优秀案例,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标准化典型提档升级。

      (四)严肃追责问效。对督导检查发现百日攻坚行动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区住建局将视情形采取敦促提醒、行政约谈、全区通报等方式予以处理。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亡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事故项目责任单位除要在各级分析会或专题会上作检讨发言,还要倒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请区安全质量中心每月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等),于当月25日前报送至局建工股。

      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22355820,邮箱:lczjjgg8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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