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12-31 11:38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鲤建〔20192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机构设置2条,行政许可事项17条,安全生产2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加强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征收工作等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3.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政策解读方面。针对涉及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应用多种形式,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对接、及时在鲤城区住建局信息公开网站发布解读材料,2019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条。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方面。通过领导信箱、在线问答、微信公众号、网上调查等形式,接受公众建议和情况反映,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住房补贴、保障性住房、行政权力清单等问题,积极答疑解惑,及时、准确地开展回应工作。201912月,我局分管领导接受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的专访,就“鲤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这个主题与群众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受理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均为信函申请。

    2.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度,已答复件数4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条、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我局文稿发布要求进行审批,由专人办理,按要求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撰写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并及时发布。2019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机构设置2条,行政许可事项17条,安全生产2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5条。我局按规定建立信息公开目录,登记文件分类、索引号、信息名称、文号,对信息公开文件进行集中管理,方便查阅。二是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转办环节流程,建立收发件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文件受理转办有据可查、全程留痕,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19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均为信函申请,已按时答复并归档保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在鲤城区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利用政务新媒体,主动推送政府信息。我局开通运营了“鲤城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政府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栏。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向区政府信息股报送政务公开,并及时于局政务公开栏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我局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确保信息公开不涉密、流程规范。同时,规范管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个环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

    2.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的范围界定和程序规范工作,健全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发文处理单上明确发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3.监督指导情况。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次召集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确保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加强对相关股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7

    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在政府信息的形成、审核、公开等各个环节存在一定的滞后和落实不到位现象。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继续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法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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