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海滨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8-02 17:24 浏览量:1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8]1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城区建设管理站:宣传有关城市建设、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和市容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防空、抗震、抢险救灾等工作,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规划、旧区改造和住宅建设基地的基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建设管理、居民动迁、私房翻建和日常建筑管理等工作;做好城市道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市场的整治管理及环境绿化等工作;组织和监督对擅自摆摊、堆物、占道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卫生计生服务中心:配合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承担卫生、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群众接受计划生育计生服务,开展辖区内婚育和出生信息等计生管理信息的收集、核实、统计和上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公共卫生等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指导和协助街道经济组织搞好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人才科技、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发布机构,定期公布岗位薪酬,人才需求、人才流动趋向等调查信息。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新产品技术鉴定、评优、质量管理及企业升级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新项目进行论证、立项、产品鉴定;招商、引资、内引、外联,向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协调社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企业开展经济合作,拓宽经济活动领域,推动街道经济发展;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汇总上报;树立为企业发展和纳税人服务意识,加大服务力度,为街道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四)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本街道社区服务规划、年度计划;因地制宜,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群众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承担文化宣传、科普宣传、卫生防疫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售等公益性活动,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经营性服务、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推介优质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环境保洁等经营性服务项目。

    (五)劳动事务保障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的劳动保障工作;负责汇总、上报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辖区内就业信息网点的建设;协助做好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指导帮助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负责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流动劳动力登记及核实工作;在辖区内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建立面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社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群众提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海滨街道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海滨街道办事处

财政拨款及补助

31

31

海滨街道计生办

财政补助

5

5

海滨街道社区办

财政补助

58

58

海滨街道环卫所

财政补助

6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们严格贯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抓早、抓实、抓主动,抓民生、稳定为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围绕提质增效,经济工作培新创特。继续做好跟踪服务,推动已启动的6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早投产,早见效。主动应对打锡街、涂门街、中山路等老街区日渐萧条的现状,强化服务和招商,突出特色旅游业发展和三产高端化转变,力促老街区再繁荣。发挥铂阳精工、钧石机构、海天科技等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优势,通过侧重招商、争取政策优惠等措施,吸引光伏生产及配套企业入驻。

2、围绕幸福和谐,建设宜居街区。大力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环境整治工作,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做好信访稳控与化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3、围绕政治保障,推动从严治党新常态。从严要求,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领域筛选建立1—2个示范点,加强具体指导,推动联系点当标兵、作示范。创新载体,开设网上服务大厅,建立党建“云平台”,逐步构建功能强大、覆盖全面的服务网络;补好短板,有效破解党建工作瓶颈。

4、协助做好国税办税大厅落户一堡梦工场的准备工作,增加机会税源收入。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海滨街道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05.37万元,本年收入2,613.10万元,本年支出2,638.7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74万元。

(一)2017年收入2,613.1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243.04万元,增长90.7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28.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5.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884.2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638.7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268.72万元,增长9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43.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99.90万元,公用支出1,343.82万元。

2.项目支出95.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3.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5.1万元,下降40.8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29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1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级科目)15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减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3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9万元,下降24.36%。主要原因是无追加指标投入。

(四)城乡社区支出7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加入独立核算机构。

(五)其他支出1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3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扶持追加。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5.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万元,增长26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市公共设施(项级科目)5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投入。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9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无(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下降)0%,主要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下降)0%0%,主要是:无。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次。主要是: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0.5%,主要是: 减少了对重点企业的补助

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