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街道机构职能
时间:2024-01-02 17:36 浏览量:1

  全称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鲤城区兴贤路432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5-22473032

  负责人姓名

  刘晓明

  工作职能

  1.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负责编制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规划,参与辖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重点项目等建设规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建设重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企业项目,做好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社会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指导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3.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制”、“河长制”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综合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区等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4.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落实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依法协助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劳动保障、人口、卫生健康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依法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5.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

  6.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居民自治,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和基层信访调解工作。

  8.依法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健全完善街道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

  9.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江南街道设置下列5个党政内设机构和3个服务中心。党政内设机构具体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服务中心具体有: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队、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综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