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鲤城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27 10:45 浏览量:1
 

 

泉鲤安委202030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鲤城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各街道安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30日前报区安委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12月至20212月,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8296778,传真:68296775,电子邮箱:lcxf.119@163.com

 

 

                        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1126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亡人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区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2021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范大火、遏制亡人

1.紧盯重点场所。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扎实推进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统筹抓实评查整改工作,强化评查质量和施工过程监管,坚决拆除影响疏散的违章搭盖,用好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硬措施,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目标将培训演练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进一步降低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

2.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易燃可燃装修、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街道、各部门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严防小火亡人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要常态化开展三合一检查督导,固化打更巡查”“安装监控等创新机制,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加大10人以上居住出租屋的抽查检查,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织密基层火灾防控网络。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建立基础台帐,定期走访、宣教消防安全常识,加大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和社会化宣传,提升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二)突出重大风险、关键领域

1.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各街道、各部门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于202012月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内无法完成的,提请区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老旧小区、高层住宅通道治理,2020年底前,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督促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冬春期间,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冬春期间,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省应急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应急 201980 号)工作要求和分工,将电动汽车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应急、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管理,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街道办事处要组织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3.集中整治新材料新业态风险。针对近年来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和聚氨酯保温材料、电商产业、直播经济等新材料新业态逐步凸显的风险问题: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街道为单位,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相关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及电商、直播新业态突出风险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对相关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的要及时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三)持续补齐短板、夯实基础

1.强化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统筹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街道综合执法协调事项内容,区政府将结合街道机构改革工作,试点设立消防工作站,充实一线人员。积极探索施行防消结合,组织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力量前移设防关口,参与防火检查、宣传提示。街道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要积极推广智能感知网络设备,推进智慧用电”“智慧消防建设,并在小单位、小场所推广应用智能感烟报警、简易喷淋,充分发挥技防物防手段在初期火灾的监测预警作用。

2.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12月底前,城市管理、供水部门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消防救援队伍要针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发生险情及时处置。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各部门组织机关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行业系统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组织社区、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文化旅游场所、宗教场所等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各街道责任。各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1.开展形势评估。202011月底前,各街道要专题研判一次本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分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一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对综合评估结论为突出风险的要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或领导挂钩整治,列出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下大力气根除隐患。

2.强化基层防控。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开展集中检查,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集中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行业企业要开展约谈,督促工作落实。

2.区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文旅局、统战部(民宗局)、商务局。民政局、文旅局要按照省民政厅、省文物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教育局、卫健局、统战部(民宗局)、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组织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3.区住建局。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排查,督促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整治。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4.鲤城公安分局。要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078号)文件要求,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对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职权,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重点加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单位场所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加强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电动车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

6.区应急局。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区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高高风险单位场所监督抽查频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约谈大型连锁企业、火灾高风险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1130日前)。各街道、各部门要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2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街道、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各街道、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鼓励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行政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落实隐患整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属地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按照谁排查、谁督改的原则处置一般隐患,对涉及重大隐患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或纳入领导挂钩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四)严格督导问责。区政府将加强对各街道、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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