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应急管理局岗位工作职责
时间:2024-03-26 15:34 浏览量:1

  一、谢立雄  党委书记、局 长 

  主持全局(安办)全面工作。

  二、林祖辉  党委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矿(不含煤矿)、商贸行业、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故调查工作。

  分管股室:安监股、行政审核审批股、泉州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鲤城区大队。(林祖辉与林昌辉互为AB角)

  三、曹  伟  党委成员、副局长  

  分管灾害预警、评估、救灾捐赠、应急物资调配,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地火灾、地质灾害等防治及应急救援工作。

  分管股室:灾害防治股、救灾减灾股、泉州市鲤城区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泉州市鲤城区应急救援中心)。(曹伟与陈芳杰互为AB角)

  四、史怀翔  党委成员、副局长 

  抽调(全脱产)参加江南片区建设指挥部项目征迁工作。

  五、张芳钎  泉州市鲤城区地震办公室主任  

   负责泉州市鲤城区地震办公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做好防震减灾、震情跟踪、地震预测、防震减灾宣传知识工作。

  六、林昌辉  泉州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鲤城区大队大队长 

  负责泉州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鲤城区大队工作。履行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区本级的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责,组织做好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七、陈芳杰  泉州市鲤城区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泉州市鲤城区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分管党建、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效能、绩效、精神文明、综治、信访、机构编制、人事、依法行政、工会、财务、统计、资产管理、宣教培训、意识形态;应急预案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和报送、应急管理对外交流、安办日常事务。

  负责泉州市鲤城区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泉州市鲤城区应急救援中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做好防汛抗旱、防灭火、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协调股。

  八、杨惠耀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党建工作。

  协管办公室。

  九、韩 明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

  协管灾害防治股。

  十、办公室

  负责人:李小苹   联系电话:0595-22355951

  成员:徐巧贞、庄晓丹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本单位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党建、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综治、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牵头协调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

  (三)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培训及技术职称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编制全区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避难设施建设。

  (五)组织研究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七)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八)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安全生产协调股

  负责人:陈重阳  联系电话:0595-22358990

  成员:吴燕珠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

  (一)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二)负责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三)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承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有关举报事项。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信息。

  (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

  (七)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组建、管理区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科技支撑作用。

  (九)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务,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区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核审批股)

  负责人:李江南  联系电话:0595-22355036

  成员:陈奕新、高清艺、黄剑文、黄文祥、蔡锦涛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

  (一)组织起草涉及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

  (二)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灾害防治股

  负责人:邱志聪  联系电话:0595-22350115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

  (一)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街道、森林和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二)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三)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四)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救灾减灾股

  负责人:林涛   联系电话:0595-22350115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

  (一)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二)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四)统筹协调全局应对突发事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时的应急值班及政务值班安排,衔接人武部、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与救援工作。

  (五)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综合执法支队鲤城区大队

  负责人:林昌辉   联系电话:0595-22355036

  成员:蔡锦涛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鲤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按照分类分级执法要求,负责开展区属企业的执法工作。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权。    

   (四)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协调、查处、督办工作。    (五)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地震办公室

  负责人:张芳钎   联系电话:0595-22355228

  成员:曹海露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

  (一)组织领导防灾减灾工作,贯彻落实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健全防灾减灾和抗震救灾组织指挥机构,注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高层教育。

  (二)依法履行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职责,建设与运行地震监测台网,做好宏微观异常核实分析、预测意见处置管理,做好地震趋势会商工作。

  (三)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参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相关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地震安全监管检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县、城市建设。

  (四)创新地震应急服务能力,建立地震现场工作队、配齐地震应急响应通讯、设备等物资,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升级改造、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制建设,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五)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落实主题活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创新科普作品,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六)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