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泛文旅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时间:2021-07-07 11:41 浏览量:1

为助推我市泛文旅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泉州文旅集团作为市属文旅产业投融资平台功能,拓宽投资渠道,加快产业布局,泉州文旅集团拟委托泉州市中盈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为中盈文投)作为主发起人,吸引优质基金管理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泉州市泛文旅产业投资基金(下称为基金)。基金目标总规模5亿元,其中首期基金注册规模1.25亿元。在上述目标总规模范围内,中盈文投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设立为一支基金并进行后续增资扩股,或多支基金并就每支基金选聘相应的管理人。基金围绕泛文旅和大消费产业相关领域,选择优质项目进行投资。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工作。

01基金设立方案

(一)基金规模:初始规模1.25亿元;目标规模5亿元。

(二)基金投向:重点围绕泛文旅和大消费产业进行投资,融合数字文创、商务服务、健康服务、教育、体育等领域的优质企业或项目。

(三)基金组织形式及注册地:基金采用合伙制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为泉州市鲤城区。

(四)合作方式:通过公开征集、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最优的1家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合作。

(五)基金存续期:投资期2+退出期3+延长期2年。

(六)资金来源:中盈文投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不少于基金份额的30%,泉州市鲤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鲤城文旅)或其指定出资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基金份额的20%,基金管理公司认缴不少于基金份额的1%,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机构募集。基金分二期实缴,首期实缴50%,第二期实缴50%。原则上,基金实际已投资规模低于实缴出资额80%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提出后续资金的缴款要求。

(七)投资限制:原则上,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认缴总额的30%原则上,鲤城文旅出资金额的1.5倍应返投于泉州市鲤城区企业。关于投资于鲤城区企业的金额(下称为返投金额)的具体认定如下:

1. 基金投资于注册地在鲤城区的企业,以基金对该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计入返投金额;

2. 基金投资从外地招商引入、注册地迁移至鲤城区的企业,该企业在泉州市鲤城区实际经营、产生纳税的,按基金对该企业投资金额的2倍放大计入返投金额;

3. 基金投资于注册地在鲤城区以外的企业,但该外地企业通过在鲤城区新设子公司,或对其注册在鲤城区的现有子公司进行增资,且该子公司进行实际经营、产生纳税的,可按该外地企业的该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额的1.5倍或该外地企业对鲤城区现有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额的1.5倍,放大计入基金应返投金额,但最高不超过基金对该外地企业的投资金额的1.5倍。

4. 基金协助上述12中被投企业引进后续股权融资的或协助上述3中被投企业在鲤城区的子公司引进后续股权融资(下统称为引入股权投资)的,可按引入股权投资额的0.5倍计入返投金额;上述12中被投企业或上述3中被投企业在鲤城区的子公司符合工信部小微企业标准的,可按引入股权投资额的1倍计入返投金额。引入股权投资额计入返投金额的上限为基金返投总额的50%。

(八)基金管理费用:投资期内每年管理费以基金实缴出资额2%收取,退出期每年管理费按基金尚未从被投项目退出的本金的1.5%收取,延长期内按基金尚未从被投项目退出的本金的1%收取。管理费按实际天数计算,按年计提。

(九)收益分配:基金就任一投资项目获得的现金收入,原则上基金管理公司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完成分配。基金采用先回本后分利分配原则,应依照下列次序和方式进行分配:所有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收回实缴本金;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实现单利6%/年的门槛收益;基金年化收益在6%-20%之间,超出6%收益的剩余收益部分按普通合伙人20%、有限合伙人80%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年化收益率高于20%时,超出6%收益的剩余收益部分按普通合伙人25%、有限合伙人75%进行收益分配。基金亏损超出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返利措施:在基金清算时,达到返投鲤城区企业的返投目标时,原则上,鲤城文旅出资部分形成投资收益超额部分(即鲤城文旅就基金年化收益率6%以上所获得的收益),可让利于其他合伙人(中盈文投可不参与让利分配)。

(十)决策机制: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机构。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建议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基金管理人可委派2名(或以上)代表、中盈文投委派1名代表,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权、两票(或以上)表决通过。中盈文投委派的投决会成员享有合规性一票否决权,对违法、违规、违背或偏离基金约定的投资方向、范围及违背或偏离国家和产业政策的投资决策行使一票否决权。

(十一)基金托管:由基金管理机构选择一家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并签订《基金托管协议》。

02基金管理机构遴选要求

(一)基金管理机构的基本条件:

1. 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 原则上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累计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近几年有较好业绩,主要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相关行业背景。

3. 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机构及其管理团队至少主导过泛文旅或大消费相关产业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4. 熟悉泉州产业背景,具备丰富的泛文旅或大消费相关产业投资经验以及综合的金融服务能力,能为被投资企业在管理、并购整合、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服务。

5. 具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可以在规定期限完成社会资金的募集。

6. 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流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激励机制。

7. 管理团队或基金管理公司具备一定数量的储备项目并制定了投资计划。

8. 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纪录。

(二)其他合作要求:

1. 后续工作安排: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入选后,应在6个月内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基金设立手续,且在基金注册设立或全体合伙人均签署基金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期实缴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50%。逾期未能完成,中盈文投及鲤城文旅有权终止合作。

2.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中盈文投及鲤城文旅有权退伙:出资拨付基金账户半年以上,基金仍未完成一项投资;基金未按合伙协议、投资协议或章程的约定实施投资的;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03申报要求

(一)中盈文投负责此次受理申报和组织遴选,申报机构应根据《泉州市泛文旅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要求的各项材料和文件,统一报送泉州市中盈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包括7本纸质材料(加盖骑缝章)和扫描版电子文本1份。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上述申请材料请自行保留备份,不予退还。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二)申报截止时间:73018点前。

(三)报名截止后,中盈文投将在82日至813日根据申请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初步筛选,若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

(四)初步筛选后,中盈文投将由专人与符合条件的管理人进行联系,开展专家评审等后续竞争性选拔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5-28866687

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354-1号富临新天地中侨财富中心1号楼24

电子邮箱:wenlvtzb@qzctdg.com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市泛文旅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

 

 

 

泉州市中盈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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