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财政局国库股2017年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7-10-12 16:44 浏览量:1

鲤城区财政局国库股2017年工作情况汇报

2017年,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以“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为工作重点,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国库基础工作。  

一、1-9月份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鲤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41811万元,比市下达任务的序时进度超收47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1796万元,增长9.1%(位居全市第6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287万元,比市下达任务的序时进度短收2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7万元,比增0.1%(位居全市第12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1853万元,同比增收11371万元,增长18.8%;非税收入完成8434万元,同比减收11314万元,下降57.3%。

各征收单位及各街道工商总税完成情况:

四个税务管理局市地税直属分局、区地税局完成序时进度,区国税局、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没有完成序时进度,按总收入增幅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区国税局比增26.8%(包括铂阳精工)、市地税直属分局比增20.1%、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比降6.5%、区地税局比增6.2%。主要是2月份鲤景湾项目退库土地增值税1630万元(100%口径)。

二、切实做好国库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一)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我区财政专户已全部纳入区财政局国库股管理,由区财政局国库股负责专户资金的审核拨款和资金核算工作。我们出台了《鲤城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财政专户拨款流程,严格财政专户资金拨款审核程序。落实印鉴专人负责、分人分印管理、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及凭证专人保管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安全系数。同时,定期对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财政专户设置和资金管理中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省财政厅核准17户,撤销16户,我区现已销户16户。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了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一口支付”的管理机制和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二)有条不紊做好日常基础工作

一是合理调度财政资金。针对资金缺口大,资金调度非常困难的现状,坚持“三个原则”,即专款专用原则、轻重缓急原则、按预算调度资金原则,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工资按时发放、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了财政支出资金需求。二是及时准确办理日常业务。随着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特别是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对国库日常各项基础性工作如办理财政预算内和财政专户各项收支、进行会计账务核算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认真办理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内和专户资金拨款、记账、对账工作,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可靠。三是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加强与国税、地税、人行、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财政收支旬、月报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做到了报送及时、数据准确,较为透彻地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详细信息。四是认真做好各级审计部门的各类审计迎检工作。主要是做好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专项审计、区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及部门审计的迎检工作。

(三)出台《鲤城区财政局国库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鲤城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国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控国库股廉政风险和其他风险,保障国库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强化流程控制的要求,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鲤城区财政局国库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管理权限及财政资金支付审批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四)继续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检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对外借款的通知》(泉财企[2016]262号)文件精神,我区成立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截止2015年底的财政对外借款进行认真分析,按业务归口落实清收责任股室,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纠正对外借款中的不规范行为。做到借款清查有分工、整改措施有方案、具体催缴有人抓。     

三、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一)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

我区印发了《鲤城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鲤城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与代理银行建行、工行分别签订了“公务卡代理服务协议”,在全区所有区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目前,代理银行正与区级各预算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办理公务卡中,目前已有46个单位办理1042张;公务卡支付模块已上线。

(二)完成所有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体系,提高街道财政公共保障能力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确保街道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库[2014]27号)文精神,我区已全面开展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实施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街道预算单位账户设置、收支管理、促进街道预算单位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

(三)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转轨工作。

我区全部区直预算单位均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分两批逐步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现已全面完成预算单位专用账户的开设和退账工作

四、2018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预算内、外所有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及会计核算工作。

2、积极协调与市局、人行、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做好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

3、及时上报旬、月收支报表及预测上报各月份财政收入。

4、加强收入指标的监测与分析,编写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5、做好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管理工作。

6、继续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