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十三五”时期和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01-25 15:57 浏览量:1

十三五时期,鲤城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区财政主要目标任务,推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梳理如下:

(一)加大财源建设。一是以项目建设拓展财源。积极筹集资金,2016-2020共投入项目资金36亿元,推动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延陵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总、田中石结构片区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二是抓好新商业载体招商。重点推进温陵商贸中心、百脑汇、中骏商城、南益鲤景湾、新天城市广场、卓辉广场等商贸项目招商,培育新税源。三是做好三旧改造文章。借鉴东亚文化之窗、大寺逅、美食城项目模式,鼓励民营企业以文化创意、休闲旅游、酒店民宿、文化交流为方向改造闲置厂房,完善古城旅游配套资源,营造古城特色旅游气氛。

(二)加强税收征管。2016-2020年共征收税收总收入141亿元(含市级)。一是将各项收入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收入执行“月调度、月考核、月通报”制度,确保财政收入按照预定目标序时入库。二是进一步完善收入管理机制,从收入分析研判、预测调度等关键环节入手,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和重点税源走访机制,强化财税部门协作机制和区街社区联动机制,各方块密切配合,精诚合作,有效组织财政收入。三是完善收入动态监测预警,加强信息收集与整理,密切关注主要税源、重点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完善区对街道财政体制,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组织收入积极性。继续实行“支出与收入挂钩”的考核办法,增强抓收入的责任意识。

(三)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等重大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及上级财税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减税降费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有序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和降费政策。累计减税降费7亿元。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促“六稳”“六保”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鲤城区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六稳”“六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科学安排预算。一是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三部预算资金,盘活存量,努力补齐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短板,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求。二是建立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运用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编细编实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公用经费总体不增加。三是突出保障重点,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更加注重优化结构,激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农业、文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支出。

(五)严格执行相关债务管理规定,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一是债务余额控制在当年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新增债券收支报本级人大批准,同时按预算法要求,纳入预算管理,制定分年度还本付息计划,分类纳入年度预算,按时缴付债券本息。2016-2020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1302万元,置换债券191183万元,再融资债券28986万元。二是引进社会资本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我区项目建设,既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又有力保障江南新区开发建设地顺利进行。2016-2020年共有4个项目采用PPP模式,总投资36.13亿元,其中:泉州珑璟湾学校PPP项目0.56亿元,南环路、笋江路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3.46亿元,泉州七中江南校区PPP项目3.27亿元,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8.84亿元。2016-2020年共收到对外投资分红款1568.81万元。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征管组织收入,依法理财严格管理,突出重点改善民生,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推进“减税降费”“六稳”“六保”等工作,财政各项事业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一)坚持培源挖潜,综合治税促收。1-9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4.24亿元,减收1.67亿元,比降10.5%,全市第7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5亿元,减收1.04亿元,比降11%,全市第8名。(尽量补充今年一些税源具体情况)

(二)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开展企业纾困工作。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期间“暖企”行动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十条措施和十四条补充措施,鼓励企业生产防疫抗疫急需物资,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累计下达扶持企业资金0.9亿元。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机制,协调帮助企业争取降息或者展期支持,涉及贷款金额17.7亿元;帮助6家规上企业协调农业银行给予企业降息支持,涉及金额1.444亿元。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累计推荐60家企业列入支持名单,已有21家企业获批授信额度1.44亿元、放款金额1.08亿元。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3场,帮助25家企业与银行达成合作,新增贷款金额6.16亿元。二是出台实施《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减免租金的通知》(泉鲤政财〔202010号)和《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的补充通知》(泉鲤政财〔202032号),切实落实减免政策,全区国有企业减免承租户1634次,减免租金1215.29万元;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441.21万元。三是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投入。至20201012日,区财政局共安排各级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679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和市级专项资金558万元,区级安排专项资金1121万元。

(三)开展就业稳岗暖心服务行动。一是落实政策稳就业,进行普惠性稳岗返还和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今年以来已发放稳岗返还2885.95万元,惠及企业163家。二是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等14家企业,按在岗人数给予本地社会职工日平均工资2倍(其他休息时间)、3倍(法定节假日)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累计发放各类一次性稳就业奖补398.98万元,已完成审核、公示拟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187.49万元,惠及企业职工1353人。三是做好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1-8月份失业保险待遇累计支出308.71万,其中,发放失业保险金230.60万元,受益群众1842人次;代缴医保54.14万元;发放物价补贴24.57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9.75万元,受益群众95人。9月份新增受理失业补助金193人。

(四)守底线保运转防风险行动。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81万元,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支出安排128115万元,其中:保工资73410万元、保运转4395万元、保基本民生50310万元。1-9月“三保”支出80180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51785万元、保运转支出3567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4828万元。加强日常财政资金保障监测,做好每个月财政资金供需情况预测,实时监控财政收支差额变化,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支出供给。二做好扶贫(惠民)资金管理。加强扶贫(惠民)资金监管,48个扶贫(惠民)专项资金27133万元全部纳入扶贫系统在线监管平台。协调指导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范围、标准将各项惠民资金分配发放给受益对象,依托监管平台序时检查督促各项资金及时拨付,不定期开展扶贫(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五)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等重大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及上级财税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减税降费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有序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和降费政策。今年来累计减税降费2.7亿元,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1842.16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79亿元,减免养老、工伤、失业费用约1.23亿元,减征职工基本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2640万元。

(六)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细化实化债务台账,实时监控债务规模,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内。严格分类甄别定性,建立债务监测信息系统,实行政府债务穿透式监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一是做好还本付息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按既定的化债计划对隐性债务进行化解。2020年债务和债券共还本付息90758.15万元,其中:债务还本22927.32万元,付息7402.44万元;政府债券还本48246万元,付息12182.39万元。二是做好再融资债券支出及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2020年收到再融资债券资金24123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06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7900万元,共计65087万元。一般债券3064万元安排用于:鲤城区江滨南路路面整治工程1590万元,泉州七中江南校区配套道路工程510万元,常泰中心小学项目96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800万元用于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项目资本金,33100万元用于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 (石结构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七)做好融资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一是指导和帮助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融资事项,至10月底,银行已下柜76316万元,已批授信16000万元,为繁荣片区改造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做好城建集团及江南高新开发公司发债工作,为了支持区重点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主导区城建集团及江南高新开发公司发债工作,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筹集资金,预计可以募集资金20-40亿元。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鲤城城建集团及江南高新公司两家公司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级机构已通过区城建和江南高新公司AA的预评级,争取在12月初出具正式评级报告。承销商进驻两家公司准备发债工作,争取2021年初拿到发行批文。三是做好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参加各对外投资项目股东会,跟踪对外投资分红情况。泉州银行2019年派现每100.6元,预计分红1144143元。兴业银行现金分红2658475.51元,兴业证券分红10187.04元。

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稳定经济发展。紧扣区委、区政府明确的任务目标不放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挖收增潜,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把支出关口,保障工作运转。一是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强化支出事项审核,着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统筹资金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资金保障,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工作运转。同时采用“压、保、控”措施,精打细算,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确保繁荣大道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安排与执行挂钩,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不低于往年水平。三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债券逆周期调节作用,用好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组合拳,有效支持疏解重点领域建设。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带动促进投资。同时要力促锦美安置区、延陵安置房3期、兴贤路中段片区土地招拍挂,增加收入。

(二)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涵养税源。一是紧盯建安项目,各街道要跟踪引导重点项目、在建房地产项目、企业新扩建项目按施工进度开票纳税,确保辖区内的建安项目税收全部入库我区,应缴尽缴。要重点关注自来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省五建等建安企业,争取将辖区外的建安项目税收缴入我区。二是紧盯房地产项目,要推动辖区房地产项目加快建设速度,尽快开盘销售。对三盛璞悦里、源昌江南城、保利天汇等已开盘房地产项目,要跟踪比对销售和纳税情况,确保按销售进度纳税。三是紧盯重点企业,要积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要动员集团企业、“一企多牌”的企业税收向我区倾斜,金龙顺丰、临江中石化森美、鲤中燃气争取全年税收实现增长,江南火炬电子争取多收超收。四是紧盯招商引资,要跟踪新招商入驻企业的经营动态,促其尽快达产创收,如金龙网络货运中心、海滨集汇企业服务、临江数字经济智慧园等。对泉州美食城、东亚之窗产业园,可积极探索引入金融服务机构实现捆绑销售,增加税收收入。

(三)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一要积极筹措资金、统筹调度,有效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要,重点支持繁荣大道项目建设。二是要抓好城建集团发债工作。三要加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尽快形成实际工作量,带动促进投资。四要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后续专项债券额度支持。五要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落实上级补助资金的拨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四)锐意改革创新,增强经济活力。一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围绕区委、区政府“做大做强做精”国有企业的决策部署,采用“上挂下并”模式,整合国有企业、街道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通过优质资产存量再调整,充实做大国有集团公司资产总量,拓宽国有集团公司融资渠道。强化国有企业的主业发展,突出高新园区、文化旅游及鲤城教育等国有资产业务板块,明确国有企业职能定位,建立权责利对等的管理机制,实现国有企业出资人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职能转变,重构国资管理体系,增强国有企业生机活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要完善街道财政体制。修订完善区对街道“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增收分成、短收扣支”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调动街道办事处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要将街道新引进企业增加的税收与财力分成挂钩,充分激发街道招商引资积极性,有效缓解街道财力紧张局面。三要完善财政支出软件系统功能。增加人大、审计数据接入端口,不断丰富纳入预算联网监督的财政数据,提升系统分析预判能力,为人大审查监督和同级审计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局要科学把握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圆满完成全区十四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