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市鲤城区发改局部门预算
时间:2019-01-30 16:15 浏览量:1

2019年度

 

泉州市鲤城区发改局部门预算


      

 

2019年度发改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发改局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鲤政财2019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价格宏观管理;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负责投资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全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发改局部门包括7 个机关行政股室及 4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财政核拨

9

              6

鲤城区物价局

财政核拨

2

               6

鲤城区经济信息中心

财政核拨

8

               7

鲤城区招投标中心

财政核拨

7

               6

鲤城区经济发展公司

财政核拨

3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宏观调控,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加强经济形势分析、严格指标责任考评;二是积极开展“十三五”中期评估,牵头部署赶超发展工作。(二)助推经济提质,持续释放产业发展潜力。一是持续深化三产提升年活动。三产增加值预计实现205亿元,同比增长8.2%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提高至60%以上。二是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进一步促进“6·18”项目成果转化。(三)有序推进重点项目,组织实施投资工程包。预计全年64个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9.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0.26%;安排投资工程包36个项目,涉及15领域,总投资8.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4亿元。(四)突出项目支撑,着力提升招商引资成效。6·18征集企业技术需求16项,对接项目89个,总投资超28亿元;签约落地三个项目——南环路、笋江路道路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3.46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2.133亿元,站前大道西侧棚户区(石结构房)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总投资52.22亿元。(五)坚守风险底线,稳妥推动风险防范化解。稳妥处置财佰通案件和梦熙公司案件,金融风险案件;积极开展信贷风险化解,完善一企一策方案,加快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审批管理水准。审核批准各类建设项目129项,总投资171.7918亿元。(七)关注民生热点,不断强化价格监管力度。一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上报价格监测报表370多次,在局网站发布价格监测数据27条,完成5家平价商场建设任务。二是严格价格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受理价格举报224;三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发改局部门收入预算为610.5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0.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0.5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万元,公用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0.5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而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77.4万元,较上年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事业单位、设备更新、增加应用软件、软件升级而相应增加支出。

(三)事业运行220.1万元,较上年增加1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四)归口管理退休费15.5万元,较上年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减少。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38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相应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物价管理119.5万元,较上年增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无此项目支出。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迎接各项迎检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已实行车改制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鲤城区发改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财政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鲤城区发改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