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发改局关于区属五所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08-20 15:44 浏览量:1

区属五所民办学校向鲤城区教育局反映2018年以来随着物价水平增长,及学校办学成本等因素,现行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偏低。为此区教育局向我局提出建议调整区属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会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价费〔2012567号)和区属民办学校的实际办学成本变化等情况,在适当弥补教育成本确保教学质量前提下,拟调整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泉州科技中学年学费标准调整为:初中13500/生·学年 、高中 14300/生·学年,泉州现代中学年学费标准调整为:初中13500/生·学年、高中 14300/生·学年,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学年学费标准调整为:小学11300/生·学年、初中13500/生·学年,泉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年学费标准调整为:小学12300/生·学年,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年学费标准调整为:小学11300/生·学年。以上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教学质量、发展需要等因素,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或下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原则;泉州科技中学、泉州现代中学住宿费标准为:1700/生·学年,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住宿费标准为:小学1400/生·学年,初中1700/生·学年,泉州外国语学校鲤城附属小学住宿费标准为:1400/生·学年。

二、执行时间

2021年秋季起执行。

三、征集时间与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1820日起至826日止。

(二)反馈意见形式

1.来信:请寄至泉州市鲤城区发改局价格管理股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4号楼613,邮编:36200

2.邮箱:lc223551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