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泉州冠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函
时间:2019-11-11 11:49 浏览量:1

  关于撤销泉州冠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函

  泉鲤环监函〔201921

   

  泉州冠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南环路113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亚猛

  经核实,你单位拟从事汽车销售与维修(有喷漆工艺),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管理实施意见》第八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现撤销你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35050200000189)并予以公告。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向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市政府东海行政中心二期D722)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2019118

  抄送:泉州市鲤城区环境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