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打造“局队站合一”监管新模式,推动执法工作高效率、高效能、高效益开展。
一是坚持学习探索。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等,开展“局队站合一”改革专题研讨,并在实战中尝试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率。经过一年的摸索,对“局队站合一”监管新模式进行总结思考,于近期印发《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队站合一”工作管理制度》,优化鲤城区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二是坚持业务融合。针对各业务股室职能特点,统筹用人机制,理顺、整合业务,将局内设股室、执法队伍、监测站有机结合,“监管、监测、监督”一体化工作,打通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监测的壁垒,解决了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大、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局领导每月带队开展现场检查,大队、监测站、法规督察人员参加,局、队、战合一,实现了“一支队伍赴现场”一次上门解决多个问题,真正把执法的落脚点放到改正问题上、放到服务企业上、放到提升环境质量上,有效提升队伍战斗力。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执法大队加强与公安、检察院联系,依托生态环保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监测站加强与第三方监测机构合作,通过购买服务扩展监测能力;监督综合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农水、城管、住建等部门联系,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生态损害赔偿规定等,通过综合施策、部门联动,提升辖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合力。
四是坚持科技赋能。以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为抓手提升执法效能,依托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强化污染源监管的信息共享,动态更新重点排污单位的水、大气、固体废物、审批、清洁生产、应急管理等信息,全方位把脉问诊,形成执法合力。执法人员远程调度固定污染源信息,提升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水平,通过优化检查方式努力做到对守信合法企业的“无事不扰”和失信违法企业的“无处不在”。
五是坚持模块管理。执法大队根据环保执法工作运行规律,列明执法清单,将执法工作划分为“信访办理、日常监管、专项执法、督察整改、环境安全、能力建设”等多个模块,根据上级业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对大模块进行进一步细分,落实专人专管、模块执法机制,执法大队根据需要向相关股室、监测站提出配合执法需求,相关股室按照模块管理要求安排相关人员配合,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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