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全面完成2024年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时间:2024-11-25 16:09 浏览量:1

 

  为全面掌握鲤城声环境质量状况,准确了解功能区环境噪声时空分布的特点,近日,鲤城区推进“四项举措”全面完成2024年城市声环境噪声监测工作。

  本次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点进行范围调整,重新选点布设监测,本次噪声监测涉及监测点位51个,其中区域环境噪声26个,道路交通噪声25个。覆盖全区主要交通干线、一级和二级城市公路及各类声功能区域。

  一是集中学习,强化能力。本次声环境噪声点位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需要重新确定新点位的位置、经纬度、设点参照物等详细信息,时间紧、任务重。为快速有效完成任务,鲤城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对《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相关标准进行专项学习,组织开展声级计、声校准器、风速仪等仪器设备的操作演练,确保监测人员能力在线。

  二是提前谋划,做好准备。安排设备管理人员提前做好声级计、声校准器、风速仪等仪器设备维护检定工作,确保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并处于检定有效期内。提前制定测点路线,安排3支监测队伍同步开展工作,合理安排人员,确保路线不重叠不交叉,少走冤枉路,提高监测效率。

  三是规范监测,做好质控。严格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声环境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分别对声级计、声校准计等设备进行核查校准,如实记录各项参数,严格落实噪声监测工作的质控措施,认真确认各监测点位坐标,对监测点周边环境及设施情况、气象条件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和记录,对测试仪器进行现场校准,并详细记录监测数据,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四是严格审核,确保准确。严格执行数据汇总、审核制度,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细致对标方法、规范等开展数据统计。及时分析研判点位数据,适时开展复核、复测等,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全面反映鲤城区声环境质量水平。

  目前,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已全面完成2024年度声环境质量监测,获得区域环境噪声数据390个、道路交通噪声数据375个。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标准,鲤城区2024年度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1dB,达到一级标准,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评价结果为“好”,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4dB,达到三级标准,区域噪声环境评价结果为“一般”。

  城市声环境噪声是反映声环境质量状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城市声环境噪声监测能准确反应城区声环境噪声基本情况,道路交通噪声源及区域噪声声源的噪声强度,了解道路交通噪声声级与车流量、路况等因素相互关系,区域周边声源的影响情况,分析城市声环境噪声年度变化规律和变化趋势等,通过可靠、准确的监测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城市声环境的质量水平,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少一分噪声,多一分宁静。今后,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噪声监测工作,助力保障城区“声”态健康,为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