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共选出涉及查处逃避监管、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标超总量排污、风景名胜区内非法建设等5类违法行为的15件优秀案卷。
其中,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环保科技公司出具虚假环境监测报告案”成功入选,是泉州市唯一入选案卷。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开展检测报告排查,发现某环保科技公司数份验收检测报告分析的非甲烷总烃均使用同一张气相色谱谱图,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采样人员同一天出现跨区域多家企业采样;报告审核人,授权人签字位置、笔迹几乎一致等问题,具有重大检测报告数据造假嫌疑。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某环保科技公司在泉州市参与的57家企业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进行调查发现,57份报告全部涉嫌编造原始检测记录、检测数据,伪造签名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违法所得近40万。联合专案组进一步对某环保科技公司在福建地区有业务往来的环保中介机构、企业开展书证材料收集、取证工作,调取713份检测报告和548份原始记录进行比对分析,准确锁定违法犯罪证据。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本案被提级列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大要案专案联合督办,也是福建省内首起跨省特大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刑事案。
本案通过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执法专案组,包括省、市、县共同组成的调查专案组、跨区域执法协作调查组和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检察、福建省行业监测协会组成的协同办案组,并建立“三同步”工作机制(同步会商、同步取证、同步研判)实现全域联动,采用“线上和线下”等非现场监管技术手段,将分散在各地的个案串并成一个重点案件,实现从单一行政处罚案件向系统性违法犯罪线索的重大突破,严厉打击了第三方环保机构监测造假行为,为全国同类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跨省查办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协作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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