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圣源警用侦察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光源制造5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圣源警用侦察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光源制造5万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0年1月9日—1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圣源警用侦察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光源制造5万件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089-1125号蓝蓝工业园厂房一层
三、建设单位:泉州圣源警用侦察设备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漳州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圣源警用侦察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光源制造5万件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089-1125号蓝蓝工业园厂房一层
(3)建设单位:泉州圣源警用侦察设备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扩建
(5)生产规模:年产光源制造5万件
(6)项目投资:50万元
(7)职工人数:职工8人,均不在厂食宿
(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396吨。
(2)废气
项目应配套废气收集设施。项目焊锡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切割废气及部分未收集的焊锡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
(3)噪声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全自动切割机、数控车床、台钻、激光打标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本项目于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7日在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aid=29182)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0日在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aid=29751)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项目在两次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