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时间:2020-01-09 11:34 浏览量:1

  福泽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泽医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0191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泽医院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东北社区东街42

  三、建设单位:泉州福泽医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泽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福泽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东北社区东街42

   资:551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租赁建筑面积2578.78m2,拟设置床位20

  职工人数:职工60人(均不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日工作24小时;年门诊流量约8万人/

  主要科室设置:内科、生殖科、妇产科、中医科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应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及《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污水防治设施。检验废水经预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其他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废水处理达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宝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6241吨。

  2)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密封一体机环保设备,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的污染物执行G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相关标准。

  3)噪声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水泵、中央空调主机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临东街一侧采用安装双层隔声窗的措施减少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临东街一侧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处置。

  (5)施工期影响

  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合理施工计划,采取环保的有机溶剂,合理安排喷涂时间,减轻装修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报经我局批准,并予以公告,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垃圾应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废弃固废应运往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617网络平台福建环保网http://www.fjhb.org/)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617日~2019619日,共3个工作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于2019620日进行现场第二次公示,第二次公示于2019620日至2019624日,共3个工作日。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投诉。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