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片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时间:2022-08-25 16:47 浏览量:1

  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片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片生产线迁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28258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片生产线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工业区常兴路288号煌达厂房A1层、B12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片生产线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泉州市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工业区常兴路288号

  4)建设规模:租赁泉州市鲤城煌达雨衣厂闲置的厂房A幢一层、B幢一、二层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厂房面积共2330m2(A幢一层630m2,B幢二层1700m2,B幢一层为过道,不计其面积);迁建后建设规模为年产致冷片84万件。

  5)总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

  6)员工人数:总职工数45人,均不住厂

  7)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

  六、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应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絮凝+厌氧+SBR好氧)处理后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2472吨(其中生产废水≤1932吨)。

  2、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①电火花切割工序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电火花切割工序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电子产品制造),外排废气(颗粒物)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②部分未被收集的电火花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外排部分未被收集的电火花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DB35/1782-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及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控制要求,部分未被收集的电火花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焊接工序和焊线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外排部分未被收集的电火花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焊接工序和焊线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多线切割机、电火花切割机、焊片机、研磨机、切片机、喷码机、烘干箱、超声波发生器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项目应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化学品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泉州市依科达半导体致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起在福建环保网上刊登了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次公示;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起在福建环保网上刊登了项目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内容简本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