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威达粘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时间:2023-09-20 14:41 浏览量: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新威达粘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39199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新威达粘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泉州新威达粘胶制品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社区紫山路43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泉州新威达粘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社区紫山路43号,租赁泉州市鲤城博艺达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5000。项目建设单位为泉州新威达粘胶制品有限公司,总投资 200 万元,聘用职工2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年产前腰贴50万㎡/a左右贴200万/a魔术贴50万/a快易贴100万/a

  六、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生产废水为印刷机墨辊清洗水,项目生产废水经一套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工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墨辊清洗,定期更换作为危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再经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324吨。

  2、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①印刷、复合废气经车间封闭+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②厂界部分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同时执行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2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控制要求。

  3、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柔版印刷机、复合机、空压机、分切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项目应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建设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应按照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建设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在显著位置张贴符合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回收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并签订处置协议;厂区、车间内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1)第一次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福建省环保网站(https://www.fjhb.org)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主要公示项目概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内容。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信息。

  2)第二次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福建省环保网站(https://www.fjhb.org)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主要公示项目概要、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等内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内容。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信息。

  3)第三次环评公示

  2023 年 8 月 29 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建设单位在福建省环保网站(https://www.fjhb.org)进行了项目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三次公示和全文公示,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8810

  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