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泉鲤政财〔2017〕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㈡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控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并组织实施全区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工作。
㈢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㈣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㈤负责电子、轻纺、鞋服、机械、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和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㈥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区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㈦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㈧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信息化建设政策;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年度区级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审核;负责全区电子政务规划、指导、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㈩统筹全区信息化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信息化技术标准,规划、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建设信息化公共平台,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协调全区信息化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和推动“三网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开展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联合活动,协调有关经济部门和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担国内友好城区的经济技术联络和协调工作,承担区政府对口支援等有关工作。
(十四)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鲤城区经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总编制数17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2人。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 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鲤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全额拨款 |
5 |
5 |
鲤城区企业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12 |
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区经信局主要任务是:工业增加值完成106.57亿元,增速7.0%;工业投资额完成48亿元,增速9.1%;技改投资额完成35亿元,增速2.9%。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㈠抓龙头强服务,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㈡抓项目盘资源,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㈢抓创新增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㈣抓示范促融合,推动智能制造推广应用。
㈤抓重组促发展,助推危困企业焕发生机。
㈥抓安全保生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年,区经信局收入预算为242.66万元,比2016年增加40.8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福利及五险一金经费增加,新增互联网+、惠企宣传、传统民间工艺保护等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直接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2.66万元,比2016年增加40.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0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2.66万元,比2016年增加4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福利及五险一金工资性支出,加大对互联网+、惠企的宣传、培训,传统民间工艺保护等扶持力度。
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98.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四险一金、公务接待、公用经费等支出。
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85.4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㈣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安全生产、开展互联网+、市场开拓、传统民间工艺保护、惠企宣传、信动调查专项经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2016年同样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经费,零预算。
㈡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89%,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检查等方面的公务往来接待活动。主要原因是:参照上年支出水平,但实际支出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标准。
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本单位行政机关车辆。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7万元,比2016年增加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万元。
十、名词解释
㈠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㈡直接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㈢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直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㈣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㈤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㈥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㈦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㈧“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㈨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总表㈠
2、2017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总表㈡
3、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4、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6、2017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结余安排使用情况表
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