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鲤城区电网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2-06 14:57 浏览量:1

江南、浮桥、金龙、常泰道办事处,清濛供电服务中心:
    现将《鲤城区电网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5日 
 

鲤城区电网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电、气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19〕287号)和《泉州市电网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安排部署,制定了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和“滴水穿石”精神,对我区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养护中存在的问题等各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成立区工信局进一步推进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赵伟任组长,副局长吴建忠、刘文旭为副组长,经济运行股股长廖伟成、办公室主任何宏平为成员,并由股室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解决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存在的问题”涉及我局职能的相关整改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主要范围
    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问题
    1.供电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抄表收费不规范、故障抢修不及时、用电报装业务办理超时限等问题。
    2.运行维护方面。重点整治电力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3.供电质量方面。重点整治受电端电压不达标和频繁停电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下旬)。区工信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江南新区各街道、清濛供电服务中心结合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下旬)。专项整治小组组织我区电网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全面摸底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对照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寻找差距不足,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治理对策,及时整改到位。11月底前清濛供电服务中心、江南新区各街道办事处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区工信局。
   (三)检查督导阶段(12月)。专项整治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检查抽查等形式,对我区电网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综合评估。发现好的经验做法,要给予表扬和总结推广;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专项整治小组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利用各级农网改造升级领导小组发挥作用,认真组织,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具体主抓。
   (二)强化检查落实。各单位要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群众身边,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电网企业要结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大排查工作,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打好“组合拳”,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电网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对于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真抓实干,确保工作落实。
   (四)强化信息宣传。各单位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内容、工作进展和整治成果,公布受理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区工信局邮箱(22355851@163.com)受理涉及专项整治范围的举报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