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3-09-27 09:55 浏览量:1

  区属各中小学:

  经研究,决定开展鲤城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现将《鲤城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研究落实,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并在试点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方案。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至2025年)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教科技〔2020〕3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泉州市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泉教综〔2022〕9号)等文件精神,探索信息化背景下育人方式和教研模式,促进“互联网+”条件下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赋能“双减”工作和教育精准帮扶,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特制定鲤城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利用5G技术的移动大带宽和低时延特性,服务于远程互动教学,促进5G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课堂革命,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促进育人方式转变,支撑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到2025年,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和教学教研帮扶新机制基本建成,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应用生态基本形成、常态化按需应用,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老城新区校际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全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规划与试点先行相结合。全区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学校按需使用,在2022年下半年区属小学探索开展“5G+专递课堂”试点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区中小学校与泉州市直中小学校建立紧密型结对联动的新型教学帮扶机制,稳步有序地推进“5G+专递课堂”的全面建设与应用。

  (二)聚焦课堂与教研支撑相结合。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搭建江南新区学校与老城区市直及区属优质学校之间跨时空互动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三)问题导向与创新发展相结合。针对有效缩小区域、老城新区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差距的迫切问题,健全新机制、构建新生态,以优质学校为主导,依托“5G+专递课堂”的创新应用,构建校际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试点任务

  (一)探索构建“5G+专递课堂”的工作机制。深入研究老城区优质学校与新区中小学校建立紧密型结对学校的遴选、管理、考核制度,以及相关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二)探索研究“5G+专递课堂”的教学模式。研究探索结对学校教师共同备课、上课的协同教研和管理机制,建立结对学校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共商、会商机制,研究“5G+专递课堂”的有效教学模式,以及师生“5G+专递课堂”的适应方式,不断提高“5G+专递课堂”的教学效果。

  (三)完善“5G+专递课堂”的技术环境。明确结对学校开展“5G+专递课堂”所需的技术装备、网络环境条件、师生信息化水平提升方法、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方法,开发建设“5G+专递课堂”管理平台,为“5G+专递课堂”在全区推广提供课例资源。

  四、试点工作安排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分工

  鲤城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劲松任组长,蔡挺、黄志勇、吴燕孺三位副局长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庄月芳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中教股、初幼教股、人事股、计财股、区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全区试点工作。

  各试点学校要成立“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落实试点学校的教师、教务、教研工作,研究总结“5G+专递课堂”实践经验与工作机制。

  (二)试点方案制定阶段 (2023年3月—6月)

  区教育局采取组团式小片区管理的方式开展县(区)级“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在原有试点校(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与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帮扶结对;鲤城区实验小学与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帮扶结对)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确定区属帮扶试点校。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区教育局遴选确定与市直中小学联盟结对试点校,确定泉州市凌霄中学、鲤城区华岩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五中心小学、泉州市上村小学等5所鲤城区属中小学校与市直学校结对。

  (三)试点工作启动阶段(2023年7月—8月)

  1.2023年7月至8月份,启动试点工作技术环境所需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并且完成“5G+专递课堂”试点学校所需技术环境的建设。

  2.2023年8月份,开展各试点学校“5G+专递课堂”的学科教师、网络管理人员使用信息化教学能力及“专递课堂”应用培训,增强教师对试点工作实施应用的基础能力。

  (四)试点工作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4年7月)

  “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主要适用学段为小学3至6年级,初中1、2年级;试点学科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初中)学科,在此基础上,根据结对联盟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试点的年级、班级,并在师资配置、课程开设和学情采集等方面提前做足准备,形成试点对接学校以学期为时段的课程表,统一进行学科教育教学安排。结对试点学科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同步课堂”教学。各试点校应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设备调试,确保与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应用数据的顺利对接。各试点校应依托“平台”开展“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五)总结交流经验阶段(2024年8月—2025年7月)

  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全方位的自我评估,总结成果,撰写报告,收集、整理各种档案资料。适时召开全区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梳理试点学校的成功经验和成功案例,对试点工作中精心组织、积极落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学校、教师给予表彰。在全区进一步推广“5G+专递课堂”,实现全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应用生态基本形成、常态化按需应用。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5G+专递课堂”试点校试点工作,从教研指导、教师培训、技术支撑、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方面协同保障“5G+专递课堂”的落地实施和稳定运行。

  (二)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5G+专递课堂”建设与应用的经费投入,对“5G+专递课堂”设备采购、购买服务、资源配置、教师培训、教学应用、考核激励等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不断增加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三)强化考核激励。区教育局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教师参与“5G+专递课堂”工作列为量化考评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参考要素,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四)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5G+专递课堂”网络安全责任。各学校应要求“5G+专递课堂”相关服务提供方,规范数据的全周期管理,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隐患。要加强相关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隐患,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附件:

  1.鲤城区中小学校“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分工

  2.泉州市“5G+专递课堂”试点工作技术环境建设指南(试行)

  3.2023年鲤城区属与市直“5G+专递课堂”试点校信息表

  4.2023年“5G+专递课堂”区级结对帮扶校信息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