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按照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区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发展,认真履行“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职能,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了年度教育督导各项任务。
1.全力配合做好“两项督导”工作。根据市级文件要求,做好佐证材料、数据统计、指标自评等材料的收集和报送等工作,按照要求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2.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召开“五项管理”专项工作布置会议,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和责任督学系统学习“五项管理”有关通知精神,部署“五项管理”国家专项督导重点内容。下发《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校“五项管理”的通知》至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股室及中小学校,并组织专职督学和责任督学下校开展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制管理等五项管理督导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将“双减”“五项管理”作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中小学挂牌责任督学每月下校的首要的督导工作内容去抓落实,指导学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工作记录,并将学校的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以督导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区教育督导室反馈,工作成效明显。12月初,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落实学生减负工作任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我区开展了“双减”“五项管理”工作专项督导,督查学校落实“双减”以来的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12月15日,举办鲤城区中小学“双减”工作推进会,由泉州七中(金山校区)、鲤城区实验小学、通政中心小学、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分享落实“双减”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区中小学扎实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目前,我区各中小学均已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全面做到开足开齐国家课程、“零起点”教学,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且服务时间达标。
4.完成第六轮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要求,我室对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三年一轮的综合督导,指导学校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督促学校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推动学校提升办学质量。2021年度,我室已完成对泉州六中、新华中心小学、新步实验小学、上村小学、外国语学校鲤城附属小学、通政中心小学、亭店小学、育群小学、新村小学、西隅中心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福师大附中等13所学校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至此圆满完成第六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5.持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印发《关于开展鲤城区2021年春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关于开展鲤城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组织督导评估人员对金龙幼儿园、新艺幼儿园、钧天幼儿园、金色外滩幼儿园、延陵幼儿园、新步幼儿园、锦朵朵幼儿园、前店幼儿园、东浦幼儿园、天祥幼儿园、明新幼儿园、华塑幼儿园、玉霞亲亲幼儿园、福娃娃幼儿园、南艺幼儿园、蓓蕾幼儿园、江南大地幼儿园、王宫幼儿园、江滨幼儿园、翰文幼儿园、西隅幼儿园、下店幼儿园等22所幼儿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不断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6.积极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自评和申报工作;二是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标准,对发展现状进行诊断,督促问题整改,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创建申报工作。三是起草《鲤城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并经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7.开展督学培训。组织开展“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专题网络培训,通过培训引领广大教育干部、责任督学、教师全面把握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任务,深入认识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要求,更新教育评价理念,凝聚教育评价共识,明确评价改革工作重点和要求,形成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合力,推动各校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评价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8.高质量接受上级督导。迎市督导室对我区预防近视、心理健康和劳动教育专项督导、“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高分通过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区教育督导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更好服务鲤城教育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积极推动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21〕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泉州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泉委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督导实际,适时出台《鲤城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调整充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着力推进全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2.协同做好“两项督导”评估迎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修订)》《泉州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实施方案》(泉委教综〔2021〕4号)、《泉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泉政教督〔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对照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要求,做好2022年度市对区“两项督导”网络评估和实地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
3.进一步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工作。扎实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扎实落实我区出台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的通知》(泉鲤政办〔2021〕63号),持续跟踪监测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发展各项差异系数,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预警提醒、限期整改机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各校倾斜薄弱、抬高底部,解决制约均衡发展瓶颈,逐年缩小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继续将“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作为首要督导任务去抓落实。扎实贯彻“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不放松、不反弹、见成效。一是开展常态化督导,要求各校挂牌责任督学每月下校必督,严抓实施不放松;二是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查学校落实“双减”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升成效不反弹,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学扎实贯彻落实“双减”工作。
5.继续做好首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我室将组织评估组继续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2022年春季,拟对高科雅园幼儿园、仙塘幼儿园、锦丰自强幼儿园、延陵幼儿园、岐山幼儿园、裕元幼儿园、黄石幼儿园、王宫培幼、天乐幼儿园、龙凤宝贝幼儿园、蓝海洋幼儿园、金龙街道中心幼儿园、玉霞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2022年秋季对甲第门大地幼儿园、大红鹰幼儿园、黄石幼儿园、明光幼儿园、贝贝佳幼儿园、金太阳幼儿园、江南培艺幼儿园、星光幼儿园、金峰幼儿园、金龙大地幼儿园、江南花园红杉幼儿园、蓓蕾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截至2022年秋季,我区将完成首轮(2018—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6.高质量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根据《新时代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统筹组织指导样本校参加新学年春秋季的国家、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协同相关股室,认真研读、运用好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结果,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7.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迎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文件精神,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迎评规划,对照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逐条梳理,查找困难问题,自评自纠,立行立改,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的迎评工作。
8.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按照国家、省上部署,相应开展区级教育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如招生工作、控辍保学、“双减”“五项管理”等专项督导,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突出问题进行督导和跟踪复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区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9.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多形式组织开展督学专业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2022年鲤城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评选,遴选参加送省市评选。加大督导结果运用,进一步探索委托社会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参与教育工作评价的改革。
2022年度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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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主要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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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2021年度督导室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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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2022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期初工作专项督导(包括“双减”、“五项管理”等方面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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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22年年初督导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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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两项督导”县级自评工作和教育事业数据统计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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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开展2022年春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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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鲤城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的起草和送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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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期末工作专项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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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组织责任督学参加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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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召开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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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期初工作专项督导(包括“双减”、“五项管理”等方面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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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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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样本校参加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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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开展2022年秋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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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案例征集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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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双减”专项督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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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22年度督导室总结工作和2023年工作思路 |
注:主要工作安排内容根据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工作安排,可适时予以调整。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