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省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09:09 浏览量:1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2023年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于2023年12月25日至31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请各校组织参与调查工作,宣传、培训并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用手机扫码,填报相关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问卷填写。

    

    

   

  2.各校“学生家长”参与率要在本校学生数10%以上;“教师”参与率要在本校教师数15%以上;“书记、校(园)长”均要参与问卷调查。

  3.各校要高度重视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务必引导好本校教师及学生家长在12月31日上午前完成本校的社会调查任务,并对本校参与人数进行统计,将“参与人数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汇总。(邮箱:dds555@126.com ,联系电话:0595-22392756)

  附件:省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参与人数统计表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