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3-28 16:44 浏览量:1

各小学:

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现就做好2016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1.老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班级数

  

班级数

鲤城区实验小学

12(含金山、笋浯校区各2个班)

立成小学

4

第二中心小学

5

文小学

3

西隅中心小学

5

新隅小学

3

通政中心小学

10

新村小学

2

东门实验小学

4

合计:48 个班

2.新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班级数

  

班级数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6

侨星小学

5

第三中心小学

6(含玉霞校区

1个班)

中山陶英小学

3

新华中心小学

5

亭店小学

2

培新小学

5

育群小学

2

惠群小学

1

南山小学

1

明新中心小学

5

新步小学

5

华岩小学

4

延陵小学

2

上村小学

2

黄石小学

1

仙塘小学

1

金浦小学

1

新塘小学

1

 

 

合计:  58个班

二、招生年龄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 2010831日前 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 2016 31日前

三、招生对象

(一)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各小学划片招生。具体招生对象如下: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明)。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4.军人子女按照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区政治部联合制定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文件规定入学。73141部队干部子女直接入读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5.符合省、市、区文件规定的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暂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子女报名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鲤城辖区内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 201631日前 )、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 201591日前 )。

2017年秋季起“两证”新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应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务工证。

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立成、东门实小、新村、新隅、升文、实小金山校区、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申请登记。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就读机会。

(三)根据鲤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泉鲤政办[201621号),对在我区备案的房地产项目,根据划片招生范围,业主凭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户籍证明及实际入住手续,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向该片区学校申请其适龄子女入学,其报名时间与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一致。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区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620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一)  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

73-- 7 月5 :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9-- 7 月11 :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1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程序和时间

75-- 7 月7 :相关小学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10-- 7 月12 :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1前:相关小学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办法

1.各公办小学必须根据区教育局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招生任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2.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应与社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协调配合验证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证明的真实性。

3.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最多不超过55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4.各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数不得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数,如个别学校条件允许且确实需要扩班招生的,须报送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扩班招收。

5.民办小学的招生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立足服务,优先招收本区域适龄儿童,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

6.招生未尽事宜按上级指导性文件执行。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二)各小学必须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校的招生实施办法,并于 430日前 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在组织学校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收费的文件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

(三)各小学于 430日前 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最大限度地提供学位,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四)接收借读生要按福建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09]1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六)各小学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八)各小学招收的新生,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统一编发学号后方可录取,各小学不得自行编列学号。学校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

 

监督电话: 22396540(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 

22376551(鲤城区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1.鲤城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2.泉州市鲤城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3.泉州市鲤城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借读申请表

4.泉州市鲤城区2016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申请表

5.泉州市鲤城区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花名册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6 年3 月28

 

 

 

 

 

 

 

 

                                                    

 抄送:市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6 年3 月28 印发

 

附件1

鲤城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学校名称

招生服务范围

鲤城区实验  小学

隘南社区;新桥社区;跃进社区;聚宝社区;幸福社区;溪亭社区:土地巷以南义全后街以东、指挥巷以南义全后街以西临江辖区户籍;中山南路东侧[双号]370368……;伍堡社区:伍堡街东侧210号起、208206……,伍堡街西侧133号起、131129……,堡东7号楼起、8号楼、9号楼……;堡西10号楼起、1112……;中山南路西侧373号起、371369……    

 

实小金山校区

金山社区;水门社区;金洲社区 (新华路以东);新门社区:新华路以东、新门街以南部分;五堡社区:五堡街东侧212号起、214号、216号……、五堡街西侧135号起、137号、139号……、堡东6号楼起、5号楼、4号楼……、堡西9号楼起、8号楼、7号楼……。

笋浯校区

笋浯社区;金洲社区(新华路以西)。

西隅中心   小学

孝感巷2-32号、大寺后、无尾巷、曾井巷(单号)、九史巷、大部、奉圣巷、胡尾巷、洋楼巷、湖内巷、护昔池(包括公产)、花棚下、计委宿舍、西街放生池(新建)、西湖小区、轻机厂。

新村小学

东至:顶埔1--108号,学府路南一区2幢,南俊北拓D3--13幢。 南至:广平仓东段北侧,米仓巷北侧单号,县后街63号,中山北路东侧52号。西至:中山北路东侧52--76号(双号),北门街东侧2--338号(双号)。北至:城北路(从朝天门起)东段南侧,顶埔1--108号。其中包括刺桐新村(全部)、顶埔1--108号(全部)、学府路大希夷公寓、小希夷商业宿舍、文胜巷两侧、都督巷两侧、模范巷两侧、米仓巷北侧(单号)、县后街6391号(单号 )、米仓巷小区、大城隍口两侧、小山新村(全部)、执节巷西段(南俊北路西面)两侧,学府路西段两侧(学府路南一区2幢起)。

通政中心   小学

通政社区(整合后的通政社区所辖121组全部):中山中路217429号(单号)、旧官驿(东)226号(双号)、西街(南)1195(单号)。新峰社区(所辖1720组):井亭巷、古榕巷()135(单号)、许厝埕()230(双号)(含市政府宿舍) 。海清社区(所辖2728组):花巷口—庄府巷口131215(单号)、庄府巷()238(双号)(含泉酒宿舍)、壕沟乾()1016(双号)、花巷、下林巷、小黄门、印刷厂宿舍。和平社区(所辖126711—21组):中山中路()258422(双号)、房管宿舍、镇抚巷()159(单号)、敷仁巷()123(单号)、南俊巷(西)165321(单号)G1G2、东街()1223(单号)、状元街、东街1号区、2号区、3号区、迎辉花苑1-5号楼、玉犀巷、新府口、观东巷、15间、后巷、龚厝巷、18湾。新春社区(所辖5组、910111415组):西街561329组、10组、11组)、台魁巷2189)、炉下埕1259组、10组)、裴巷13110组)、裴巷2385组、11组)、鞋巷155组、15组)、新街15111组、14组、15组)。原朝晖小学片区:东至南段新街以西、 北段北门街以西。南至东段后孝悌巷以北、中段炉下埕以北、西段大寺后以北。西至新华北路以东,北至城北路以南。

东门实验   小学

东门居委会:风池巷 (单1-109号); 东边巷 (双号2-44号); 土地巷 (双号2-44号);菜巷 (单号31-85号);万厝埕 (单双号1-19号);第三巷 单(号7-25号);第三巷 (双号32-84号);第三巷(忠义后巷)(单号1-11);东街第三巷向东——东湖房产1号楼(东街5号区全部);东街忠义巷(8号)。东华居委会:东街南俊巷口至第三巷口街面;东边巷(1-9号);西边巷(1-25号);桂坛巷(1-61号);东街(45号区);南俊巷 103-141号)。促进居委会:东至湖滨巷、西至温陵路、南至丰泽街、北至中泉大厦。清正居委会:凤池巷(2号至名城大厦);登仙桥(1号——九一路路面);九一路(登仙桥巷——贤銮大厦);范志巷(40号——九一路路面);桂坛巷(50号——风池路口)。第一医院及左右街面。

文小学

文社区、 西郊社区、新峰社区、甲第巷以东(双号)至象峰巷临西街南侧、三朝以东(双号)、西街197号旧馆驿以西(单号)古榕巷以北(双号)区域、开元办事处开元社区、西街以北,孝感巷大寺后以南(单号)、西街134号、台魁巷以西(单号)区域、开元办事双塔社区(部分):孝感巷以东、曾井巷以西临西街部分。

新隅小学

新峰社区:三朝巷1-181314组。象峰巷49-77号、38-686911组。古榕巷37-51号、15组。许厝巷40-4815组。新路巷2-3215组。甲第巷76-98号、2-74567组。横巷3-98组。新华路18-28号、27-29号、水电局宿舍、专署宿舍89131516组。升平社区:宫后巷3-12号、源和堂宿舍楼1-3#246组。甲第巷23-673组。舍人巷1-24号(全条)515组。新门后街2-2578组。新门街340-492号、315-437号、3059101112组。马路头1-19号(全村)13组。龙头山2-18号、碾米厂宿舍1416组。新门社区:金鱼巷56-68号、59-79号、70-1461-42021组。新门街130-338号、145-313号、北3-6#、南4-5#(以幢为组)。新门后街1-47号。濠沟ABC192021组。濠沟(菜园头)1-89号、56910组。新华路1-21号、2-8号。甲第巷1-21号。一堡16-198号。海清社区:许厝埕1-531112组。新路埕1-1513组。

第二中心    小学

涂门街单号1171号、双号2110号(清净寺);怀仁楼、怀义楼、瑞祥楼、崇贤楼、崇德楼、凯伟广场(凯泰)、胭脂巷、祖闾苏、刘庙巷、大郎巷(凯嘉)、羊公巷、灶仔巷、付厝巷、富埕后、吴厝埕、南岳后街(文光楼);灵慈宫沟单号113号、双号214号( 灵慈街双号208246号); 后城双号122号(旧44号、茶坊)往西—文庙(号数多)、单号 153号(旧105号)往西—文庙(号数多);百源新村1号楼—5号楼、后城6号、7号高级居民楼; 百源路1号—交警岗亭;百宜巷单号33号—往西(号数多)、双号(百源清池旁暂无号,有百源村262830);观音巷、旧区委宿舍。旧中菜市内、鲍厝巷、九史巷、 府学路、兰桥巷、华侨大厦、打锡巷南侧(双号);中山中路双号2120号(打锡街口)、单号1113号;中山南路双号372号(指挥巷口)—606号(涂门街口)、单号579615号。指挥巷双号230号; 南岳宫口112号;义全后街双号104110号、单号153181号。 庄府巷单号199号【1~5号楼,其中1~4号楼(包括晚报社、宣传部、泉州宾馆部分宿舍)属于27号】;轧榜巷,济东巷;金鱼巷单号155号、双号246号;壕沟(东侧)双号68号(旧)【新35(15号楼)】。新门街单号161号,双号2114号;新门街北1幢、2幢、 新门街南1幢; 马坂巷(双号)234号—上帝宫巷(双号)8号—新门街57号。

立成小学

东至:美食街两侧(丰泽新村内沟河以西)、南至:迎津街(东鲁社区)、西至:龙宫巷以东-后城-清净寺-宣武巷两侧、北至:龙宫巷口-邮电大楼(临街店面及商住楼除外);义全后街中山花园商住楼。

明新中心   小学

树兜社区、下店社区、路边社区、五星社区

华岩小学

华星社区、锦田社区、金柄社区(金龙街道)、华塑社区、新塘社区小锦田

新塘小学

新塘社区(寨子街、新塘边、山头)

仙塘小学

仙塘社区

上村小学

上村社区

区第三实验   小学

高山社区(原住户)、古店社区(原住户)、金利来御景嘉园、海西汽配城(一期)、鼎盛大观(二期)、中骏四季阳光、中骏商城、中骏商城SOHO公寓、新天城市广场、嘉龙尚城花园、笋江花园城等小区。

新华中心   小学

石崎社区、石崎安置小区、浮桥—浮桥社区(原住户)、黄甲街、坂头社区(原住户)、霞洲社区(1-7组原住户)、锦美社区(池亭78组)

培新小学

后坑社区、后坑安置小区、仙景社区(原住户)

惠群小学

古店社区、高山社区

第三中心   小学

龙岭社区、曾林社区、赤土社区、坑头社区

三中心       玉霞校区

玉霞社区

侨星小学

火炬社区、锦美社区、明光社区

中山陶英   小学

王宫社区、东浦社区、霞洲社区房地产(联泰)

育群小学

乌石社区

亭店小学

亭店社区、登峰社区(后坑角落)

南山小学

登峰社区

新步小学

新步社区、坂头社区、仙景社区、浮桥社区

延陵小学

延陵社区、岐山社区

黄石小学

黄石社区、田中社区、东边社区

金浦小学

金浦社区

备注:老城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详见“鲤城老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示意图”(鲤城教育信息网公告栏)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
3)《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2.非鲤城户籍但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产权人应和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
3)《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3.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和《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4.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
①原籍户籍证明。
②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居住证(暂住证)。
③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
【“二证”办理时间截止为:务工证201591日前办理,居住证(暂住证)为201631日前。】        
《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