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泉州骏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区政府行文申请小区业主子女就读江南学园幼儿园、小学、中学事宜,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参照历年老城区招生方案及江南新区招生方案,区教育局提出初步意见,经报送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公司“中骏四季阳光”和“中骏商城”小区业主子女就近就读江南学园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小学,该小区适龄儿童入学(园)报名需提供居住在本小区户籍及监护人住户产权相一致的证明。第三实验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当年初招政策就近划片入学或电脑派位入学的办法就读江南学园泉州七中初中部。具体招生工作依照当年市、区招生办法执行。请对应中学、小学、幼儿园按招生政策规范做好招生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