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困难群众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7 15:06 浏览量:1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困难群众年度复核

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鲤政办规〔20224号)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在保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20227月后新认定的以上三类对象无需参与本次复核。

二、复核时间

复核工作截至20221231日完成。

三、复核方式

年度复核采取入户调查方式进行,并如实填写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年度复核表。对于复核期间居住在鲤城辖区外的人员需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了解其近期状况并做详细记录(截取视频通话界面存档)。

四、复核内容

(一)特困人员

1. 身体状况;2. 生活自理能力。

(二)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1.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其法定义务人经济情况;2. 家庭在保人员身体状况;3. 赡抚()养人情况;4. 就业情况;5. 子女在学情况;6. 户籍情况;7. 是否存在人户分离;8. 近期是否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9. 残疾等级是否发生变化;10. 其他应了解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1. 复核中发现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存在漏报的赡抚养义务人,应及时补充材料并提交核对系统。

2. 支出型贫困人员有收入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属于因病(伤)致贫对象需提供本年度相关医疗信息,就学、残疾等级变化的应提供最新的在学证明、残疾证明。

3. 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年度复核表中对了解到的情况应如实填写。若对象本人未在场无法签名,由受委托人代签名(签受委托人名字并按手印),如无委托人在视频联系后由社区工作人员代签。

4. 区民政局将适时按30%的比例开展复核抽查。

5. 入户调查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