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统一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对外服务时间的通知
时间:2022-09-27 11:01 浏览量:1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台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中心管委会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闽审改办〔20222)关于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制定辖区内政务服务场所工作时间的要求,自2022111日起,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对外服务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一、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二、请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台商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同时负责本辖区所属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政务服务场所统一对外服务时间。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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