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2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7-04 09:04 浏览量:1

陈志雄、陈提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212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满足广大居民对生活起居、出行便利的需求,2021年3月,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联合修订并出台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建规 〔2022〕1 号)。泉建规 〔2022〕1 号文对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原则、适用范围、实施条件、资金筹措、申报程序、使用管理及维护、不动产登记、宣传引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针对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作了完善,将增设电梯建设、安装全过程纳入闭环管理,确保增设电梯施工、使用的安全性。

  根据泉建规 〔2022〕1 号文件精神,我局发挥在增设电梯方案初审、规划审查流程中的牵头作用,加强与部门的衔接,牵头开展联合现场踏勘工作,积极推动规划审批办件流转。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群众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首次办理时即出具一次性告知书,通过“面对面交流”,详细讲解增设电梯规划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尽可能减少群众“来回跑”。自2019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权限由市级下放到区级以来,在区直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累计核发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本,出具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18份,其中2023年已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9份。

  由衷感谢代表们对老城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下来,我局将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同时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和素质培训,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领导署名:陈惠毅

   经办人员:张  霖

   联系电话:0595-22350072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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