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4-03-07 17:07 浏览量:1

  福建网鱼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昌报,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山社区院前路6号华胜大厦A4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MA32TQB2XD。

  本委受理潘明霞仲裁申请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泉鲤劳人仲案字〔2024〕第53号)一案,请求裁令: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的工资,共计人民币3000元整,已付1000元整,剩2000元整未付。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无法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104)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周莹,电话:0595-221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