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2(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吕青榕百货零售超市)
时间:2025-04-18 16:11 浏览量:1

  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吕青榕百货零售超市: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瑞月与被申请人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吕青榕百货零售超市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鲤劳人仲案字[2025]第115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决定如下:对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按撤回处理。

  本委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7号楼205室;联系电话:0595-22198272。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