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 |
泉州市鲤城区审计局 |
办公地址 |
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5楼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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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5-22355738 |
负责人姓名 |
董宗雄 |
工作职能 |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区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党委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高新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家、省、市、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负责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市驻鲤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鲤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参与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负责审计信息系统在我区的应用和管理。 (十一)负责加强本单位、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设置 |
(一)办公室。协调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本单位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党建、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综治、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协调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培训及技术职称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负责财理工作。负责管理审计经费。承担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承担审计统计、信息、新闻宣传和综合性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承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承担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项目组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负责审计成果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审计结果公告等事项。承担审计普法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计算机审计的组织、实施与指导;负责全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各审计业务股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支持和保障。组织开展计算机审计应用案例的征集、评选活动;开展计算机审计方面知识的培训。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李君,联系电话:0595-22355750; 地址: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5楼。 (二)财金与企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党委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收入执行、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组织审计区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级国有企业及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相关情况;组织审计区级国有企业和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对外经贸等主管部门的各项资金。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并提供审计公证报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市驻本区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事项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承担相关审计项目行政应诉等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郑东霞,联系电话:0595-22350075; 地址: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5楼。 (三)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与区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群组织和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和项目。组织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事项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承担相关审计项目行政应诉等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吴超毅,联系电话:0595-22351369; 地址: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5楼。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按规定组织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起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制度。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资金和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事项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承担相关审计项目行政应诉等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李君,联系电话:0595-22355750; 地址: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5楼。 (五)政策与投资审计股。组织对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审计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 组织审计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国家、省、市、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组织对区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审计高新区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务收支;组织审计高新区以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事项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承担相关审计项目行政应诉等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和监督审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谢灿娜,联系电话:0595-22351313; 地址: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4号楼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