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鲤城区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06 20:22 浏览量:1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7〕1 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鲤城区统计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指导开展消费、收入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依法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及考务工作。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统计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统计局

财政拨款

5

3

鲤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财政拨款

5

4

鲤城区统计普查中心

财政拨款

5

4

鲤城区统计执法检查队

财政拨款

3

3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鲤城区统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经济工作目标和宏观调控重点,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能力。围绕以上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统计监测分析更加全面准确;

)服务型统计建设取得新成效;

)统计保障能力全面提高;

)机关党建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鲤城区统计局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80.69万元,本年支出280.6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80.6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58.63万元,下降17.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7.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6.其他收入2.99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80.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8.70万元,下降14.7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8.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0.13万元,公用支出28.01万元。

2.项目支出12.5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6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6.63万元,下降14.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日常经济运行调节7.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新设立小微企业、规下工业等调查活动,科目归属有所调整

(二)经济体制改革研究2.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科目归属有所调整

(三)行政运行209.8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专项统计业务19.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工业企业经济运行调查、企业一套表调查、统计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科目归属有所调整

)事业运行27.5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25万元,下降73.10%。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11万元,同比下降20.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5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7万元。其中: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运行费分别下降19.09%,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4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66.67%,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1万元,比2015年减少63.49%,主要是:运行经费减少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暂无发现问题。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