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统计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1-12-29 16:28 浏览量:1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任务较为繁重的一年。一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主动适应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有序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加强统计部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为我区在“十二五”新起点上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重要统计支撑。 

  一、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一)圆满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人普办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期限,做好普查数据录入、上报、评估、评先评优、数据开发等后续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被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苏子卿(区政府)、陈维明(区统计局)、袁伟平(区统计局)、郑雅烽(区统计局),黄国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黄爱英(区财政局)、曾河水(临江街道办事处)、林希妍(鲤中街道办事处)、刘楠蓉(浮桥街道办事处)等9位同志被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 

  (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扎实推进。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农业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城市年报等各项常规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省调查队的统一部署和区政府调查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和产品市场占有情况调查、高新技术产业调查消费价格调查、城市住户调查、服务业抽样调查、文化产业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等统计监测工作。 

  (三)圆满完成“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企业一套表”是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项目(即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简称“一个库、一套表、一个平台”)之一。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实施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安排,鲤城区被选作为福建省“一套表”联网直报改革工作的试点区(县)。81日~930日,我区组织开展“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完成“企业一套表”试点布置、培训、企业联网直报、审核上报的各阶段工作任务,试点工作成效受到了国家、省、市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为实现在统一数据处理平台上采集、审核、上报、汇总和处理统计数据,由传统的纸质报表改为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报表,由原来统计部门逐级汇总报送的方式转为数据从始点直达终点的新型统计调查制度打好基础。 

  (四)统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认真做好全区经济分析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及时做好统计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勘印,为区领导和各级党政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按时对全区和各街道今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度监测,及时整理编印全区、各街道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和统计月报,对全区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专刊、呈阅或其他形式及时向领导反馈,供决策和解决问题;对街道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样及时向下反馈,并提出相关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二是积极做好统计分析、信息和论文工作,加大信息咨询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力度,及时分析把握全区经济运行态势,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分析资料和统计数据。据统计:全年完成统计信息(业务或政务信息)87篇,被区级采用29篇次,被市级采用22篇次,被省级采用14篇次;撰写统计分析(调研)38篇,被区级采用1篇次,市级采用4篇次。 

  (五)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97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03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一是区统计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二是新招聘2名事业干部从事服务业、能源的专项统计调查,加强服务业、能源的统计力量;三是继续加大辖区内街道统计站及社区居委会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加强街道统计站及社区居委会统计队伍建设,明确街道分管统计领导,确定街道首席统计员、助理统计员和社区居委会统计员,对社区居委会统计人员继续实行与本地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补贴制度。 

  (六)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积极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统计秩序,注重统计普法效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普法宣传,改善执法环境。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11年鲤城区统计法制工作有关计划的通知》(泉鲤统﹝201120号),并按计划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二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各专业统计人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催领、催报工作,统计执法检查队按季汇总,实行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定期化、制度化,实行全员执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坚决立案查处,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方的效果。2011年,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案件1起,其中警告并处以经济处罚的1起,罚款17000元;三是认真做好2011年度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报名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福建省统计从业资格暂行规定》,认真抓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工作,通过进一步摸清街道、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积极组织113名未具备从业资格的统计员报名参加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于11月中旬先后两期组织270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截至624日结束,全区报考考生共计34名;其中,中级11名,初级22名,高级1人,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 

  (七)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重新规范本局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范使用移动存储介质,设置u盘摆渡机,内外网专用u盘;全面清理外网存在的统计专业软件使用痕迹及涉密信息;按规定充实完善网站,着手对统计内网进行改版,调整优化统计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网、外网、政务三个网站统计数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判定文件公开属性,按照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规范管理统计网上信息;做好我局每月网上主动公开信息更新,按时报送我局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信息公开报表。 

  (八)统计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开展“治理庸懒散,优化统计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整个活动突出活动氛围、治理重点、整改责任和长效机制,通过查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解决了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的“庸懒散”行为;二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定《鲤城区统计局关于印发鲤城区统计局创建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和《鲤城区统计局2011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对涉及我局承担的责任工作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工作小结。及时申报新一届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完成区文明委(办)布置的申报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调研课题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经验约稿,撰写《积极构建和谐统计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和调研课题》和《鲤城区统计局创建创建文明单位主要做法和启示》等文章;三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按照区纠风办和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局实际状况,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内增素质,外塑形象为重点,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订了《鲤城区统计局20112012年民主评议统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着力从增强统计人员的宗旨、服务水平、职业道德以及提高业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公信力等多个方面,认真加以贯彻实施,改进统计行风;四是加强统计论文、论著撰写的组织工作。共组织撰写统计论文14篇,经过筛选,推荐7篇论文参加2011年泉州市统计学会年会论文评选,其中论文《鲤城区电子通信产业发展状况调查》、《论精神文明建设与基层统计工作的关系和实践》被泉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泉州调查队、泉州市统计协会分别评为三等奖、优秀奖,论文《浅谈如何做好“两员”选调、培训、管理工作》被省人普办采用刊载在《省人普办论文汇编》。我局被泉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泉州调查队、泉州市统计协会评为优秀论文组织奖;五是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62周年活动。通过活动,充分渲染了我区统计部门“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相互支撑,相互关爱”的团队理念、“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理念、“科学、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是生命”的质量理念、“满足政府宏观调控和社会公众需要”的服务理念、“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的职业道德理念和“敬老爱幼,和睦相处”的文明家庭理念等先进统计的文化,鼓舞和鞭策着统计工作人员为了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为了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团结一致,共同奋进。 

  二、2012年工作主要计划 

  2012年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快海西建设意见的一年,也是统计改革任务繁重的一年。我区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有序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加强统计部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重要统计支撑。工作主要计划如下: 

  (一)主动适应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一是主动适应GDP核算改革。及时跟进国家和省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的改革动向,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核算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扩大服务业统计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税务、交通、金融、通信及信息产业等部门沟通协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二是扎实推进过渡时期“三上企业”网上直报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三上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工作,做好数据衔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全面,确保“双轨制”顺利过渡到网上直报“单轨制”;三是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办公厅《福建省建设领域统计规范化办法》,进一步完善入库管理办法。对每月拟纳入统计的新增投资项目实行逐级提前报告,确保数据规范准确;四是实施统一服务业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服务业统计制度》,并根据GDP年报核算的需要,做好服务业抽样调查。同时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五是重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督促有关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切实保证源头数据质量,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与评估,确保文化产业相关数据准确全面、真实可信。 

  (二)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专项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城市年报;做好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的统计,真实反映我区CPIPPI两大价格指数;组织开展2012年全区三个系列各部门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工作、群众安全感、组织工作满意度、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进一步做好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等统计监测工作。在开展各项常规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中,围绕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即“三个提高”),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专业联动、上下联动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指导和督促基层统计机构建立和完善统计台账,加强和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工作,加大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力度,防止主要数据出现趋势性误差和大的偏差。 

  (三)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积极了解和掌握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服务需求,继续规范和加强统计信息新闻工作,建立服务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敏锐地捕捉新情况、发现新特点、反映新问题,运行多种分析方法,增强专题分析的深度,更好地发挥服务职能。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产业经济、民营经济、绩效考核、民生及社情民意等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监测体系,确保各项指标可跟踪、可考核、可评价,逐步构建适应新形势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体系。 

  (四)加大统计法制建设,努力营造统计工作新环境。进一步学习宣传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组织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知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统计违法人员、违法单位的违法行为给予严惩,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第8号令),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提高全区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五)抓好自身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97号文)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0)344号文)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大全区统计队伍业务培训、政治理论学习力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抓好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计行风建设,力争党建、综治、计生、保密等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泉州市鲤城区统计局 

                               2011年12月25